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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繳離職員工社保會計分錄

發布時間:2020-12-28 05:01:05

Ⅰ 單位給離職的員工多交了兩個月的社保,員工後來把錢退回來了,這個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收到離職員工交來的社保費時:借:庫存現金 貸:管理費用-社保費

Ⅱ 扣回離職員工的社保費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交納時,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扣回時,借庫存現金,貸其他應收款。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社保費用用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歸集核算,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企業負擔,一部分為個人負擔。
正常情況下,企業負擔部分與工資一樣計提,借記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個人負擔部分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由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
離職員工,其繳納的社保費如果確定由員工自行負擔,當其仍有工資未發放時,則全額從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中扣除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即可。當其工資已經發放完畢,需要該員工另外交款時,則應轉為其他應收款科目,收回該離職員工交款,貸記其他應收款即可。

Ⅲ 繳納員工社保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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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已成功辦理登記手續後,當月15日(版含當日)內所申報的權社保業務屬當月繳費記錄,15日後的屬次月繳費記錄;
看情形你應該是下半月辦的社保。我公司給新員工辦社保是13日去辦的,當月就繳納了;
每月向社保公司繳納的是當月的社保額。而每月工資發放的都是上月的工資額。所以,繳納社保時分錄(按據實列支的原則可以不計提):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我們這里交現金,有的地方可通過銀行劃款)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員工社保(企業墊付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Ⅳ 單位未發放工資、給離職員工繳納了保險,如何做會計分錄

單位沒來有發放工資,當源月仍應當計提工資,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其他應付款-代扣職工社保 職工應承擔部分
為離職員工繳納社保一般不必單獨核算,是與在職員工繳納社保一並核算的,具體核算方法如下:
借:管理費用等 單位應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代扣職工社保 職工應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實繳金額

Ⅳ 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1、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5)代繳離職員工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Ⅵ 支付代繳社保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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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或其他應收款核算。

社會保險一般是指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相關規定,養老和醫療保險有個人負擔的部分,其餘為企業負擔。
社保費用實際上是企業為職工支付的款項,屬於一種職工薪酬,所以應該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歸集核算。
代扣代繳社保實際上是指企業為了統一支付社保費用,從個人手上代扣款項一起繳納。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業務有兩種,
第一種是企業內部職工的社保,個人負擔的部分。
這種情況,需要從該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負擔部分的社保,同時,企業承攬對應的企業部分社保費用。
這種情況的社保會計處理分錄為:
1、計提企業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根據員工所在部門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從職工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的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繳納社保(個人負擔的加上公司負擔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銀行存款。

第二種情況,即所謂掛靠方式,企業不負擔社保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每月個人繳納足額的社保給企業,企業代個人繳給社保局。這種情況實際是該個人與是否企業職工沒有關系,所以不需要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核算,而用其他應收款(先繳納後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先收款再繳納)科目來歸集核算;賬務處理會計分錄為:
1、收到個人交來的社保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2、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貸:銀行存款

Ⅶ 勞務派遣公司幫一個人代繳社保會計分錄

dr:
應付職工薪酬
5000
管理費用-公積金
600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
600
管理費用-社保
1100
其他應收款-400
管理費用-其他服務費
300
cr:
應付賬款-a公司
dr:
應付賬款-a公司
cr:
銀行存款

Ⅷ 離職員工公司繼續為其繳納社保,員工交回的社保款會計如何做賬

離職員工公司繼抄續為其繳納社襲保,員工交回的社保款的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社保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3、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如果不計提離職人員社保款,

1、繳納時直接做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2、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8)代繳離職員工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編制方法為:

1、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2、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4、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常用會計分錄大全

Ⅸ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已經計入管理費用,員工又離職怎麼做賬

給離職員工多交社保的,離職員工就構成不當得利,用人單位可以與離職員工協商要求其退還多交的社保,如果不退還的可以起訴致法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好還是協商解決。
賬務處理:
收到社保費率調整退款的話,會計上就是沖銷之前入賬的費用。

如收到100元的社保費退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企業部分 —100 (紅字)

借:銀行存款 100

這樣就可以沖銷上月的管理費用。

其他關於社保情況的會計分錄:

1、社保退款該怎樣作分錄

每月作的會計分錄是,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退的時候,是不是相反,就是說,借:銀行存款,貸:管理費用

繳納該社保款時作的什麼分錄,退款作該科目的借方負數是可以。

2、繳納社保退回會計分錄:

做相反分錄沖回就可以了。原借:管理費用--社保費,貸:銀行存款,沖回借:銀行存款,貸:

管理費用--社保費。

3、退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這個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退的是企業繳納社保金,當年度,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上年度,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再結轉至「利潤分配」科目。

第二種退的是個人繳納社保金,則貸記「其他應付款--個人繳納社保金」

4、退回多扣的社保費給員工的會計分錄:按做工資計提時分錄沖紅多扣的社保,並發放到員工手上。

計提工資及扣社保分錄應該為:

工資成本=應發工資+公司負擔社保=(實發工資+個人負擔社保)+公司負擔社保

計提工資:

借:成本費用科目 金額為工資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金額為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金額為公司負擔的社保

扣除個人負擔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金額為個人負擔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金額為個人負擔社保

從工資中退回多扣的社保費給員工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紅字)(退回款)

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黑字)(正常扣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工資 (應發數)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數)

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5、社保錢退在社保賬戶里的會計分錄:

交納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勞動保險
貸:銀行存款
退回多交時,當然做紅字分錄就可以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 - 5294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勞動保險
借:銀行存款 6022
退給個人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勞動保險 728
貸:庫存現金 728
社保錢退回社保賬戶應計為,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

Ⅹ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來:應付職工薪酬自--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10)代繳離職員工社保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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