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資表中某個員工社保未做扣除,銀行已經扣款,員工已現金繳納給公司個人部分,怎麼做賬
可不可以這樣啊?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應付款
另外在備查賬簿中備注下:到時以現金或者是銀行存款的方式再還給他個人。
B. 離職員工公司繼續為其繳納社保,員工交回的社保款會計如何做賬
離職員工公司繼抄續為其繳納社襲保,員工交回的社保款的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社保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3、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如果不計提離職人員社保款,
1、繳納時直接做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2、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員工社保現金收回做賬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編制方法為:
1、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2、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4、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常用會計分錄大全
C. 別人在我公司掛賬繳納社保,收取現金時如何做賬啊,詳細分錄
1、公司繳納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藍數
貸:銀行存款 藍數
2、扣回應由個繳納的部分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紅數
貸:應付職工薪酬 紅數
3、收取現金時,視同應由個繳納部分
借:現金
貸: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用紅筆記借方,因管理費用貸方發生額是期間損益結轉數)
D. 員工在別的省份有社保,單位付他現金該如何入賬
不建議這么做,一是單位違反了用工單位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二是有些不定因素會導致以後單位麻煩。
社保包括: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
以工傷保險為例,一旦工作期間發生事故、甚至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視同為工傷時,你單位還是需要依工傷保險條例支付相應待遇 。
還是要求其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本地,由企業繳費合法。
E. 現金繳納社保怎麼做賬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看你之前有沒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計提公司應當承擔的社保,有則: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沒有計提,則如前面一位的回答做賬
F. 公司有員工留職停薪,社保和公積金用現金繳納,我該怎麼做賬
收到該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現金時,借 現金 貸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向社保局和公積金中心支付時,借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 貸 現金。
滿意請採納
G. 公司7月份有一位員工離職了但公司已經幫他7月份社保交過了,他離職時繳納了現金,請問該如何做賬
借:現金
貸:其他應交款-個人社保費
H. 關於勞動糾紛公司以現金的方式補繳員工社保和經濟補償金,做帳時放什麼科目呢
補繳員工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庫存現金
給付經濟補償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I. 員工只有1天的工資不夠扣社保的,員工交回現金怎麼做賬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版分)
權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J. 給單位員工手工報銷後的款社保打入單位賬戶怎麼做賬
職工報銷的醫保費,打入公司賬戶做其他應付款就可以。
一、會計分錄如下:
第一步:醫保中心將報銷的職工醫保費打入公司賬號時:
借:銀行存款 xxx
貸:其他應付款——xx職工 xxx
第二步:用現金支票,將款項從銀行賬戶提出時:
借:庫存現金 xxx
貸:銀行存款 xxx
第三步:將報銷的現金付給職工時
借:其他應付款——xx職工 xxx
貸:庫存現金 xxx
二、發工資代扣社保個人部分時做分錄: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員工保險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現金(銀行存款)
社保從銀行扣完錢後
單位拿到社保收費的單據時做分錄:
借:管理費用-員工保險(單位繳的部分)
其他應付款-員工保險(個人繳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10)員工社保現金收回做賬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賬務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其他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其他應收科目進行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