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是個人交好還是公司交好
自己交社保和公司幫交社保的區別:
第一,公司交社保,一旦出現失業的情況,還可以在一定的年限內,從社保機構領取一定數量的事業保險金,並且還能免交兩年的醫療保險金。而這部分錢有和沒有是有很大區別的。因為有的人在離開公司後,並不想馬上就工作,而是想休息一段時間再去工作。而這個失業救濟金,就可以幫你維持一段時間的生活。而如果是個人交社保的話,就不存在領失業保險這回事了。
第二,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的項目是不一樣的。一般公司交社保,所交的項目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交,包括所謂的五險一金,這六項是一項都不能少的。所以,我們會發現,公司交社保,交的錢是比較多的。但是,如果是個人交社保的話,那麼只需要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個項目,交的錢,要少一些。因此,就有一些民營企業在招工時,會讓工人自己去交社保,而由單位提供補貼。許多人不明究理,覺得少交了一部分錢,自己得到了實惠,就答應了。殊不知,這樣一來,員工只是為企業節省了錢,而對自己未來的權益沒有一點好處。
第三,個人交社保與公司交社保最後的數目是不一樣的。公司交社保,按照國家的規定,單位繳納的20%要進入社保賬戶,而個人只需要交8%。但如果是個人交社保,那麼全部都由個人交,自己付出的就多了。而繳費的費率每年都在漲,所以,如果是個人交,負擔每年都會加重。
第四,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最後的收益是不一樣的。因為單位交社保交的項目比較多,錢的數額也比較多,所以到退休後,從社保得到的錢的數量也會多一些。而個人交社保,因為交的錢的數量比較少,所以,最後從社保拿到的錢也會少一些。
2. 私人公司沒給買社保
私人單位不買社保醫保是違法的。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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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請了幾個員工,小企業可以不交社保嗎
無論任何規模的企業,只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都應當為其繳納社保,否則屬於違法的行為。根據所述其做法是不可以的,也是屬於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3)員工社保私人公司必須買還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4. 在私營企業上班,是不是公司一定要給職工交養老保險
私營企業是必須要給職工交養老保險的,並且在其招收錄用新的職工後應當自其招錄之日起在30日內為新招錄的職工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用人單位在一定時期(一般以年計算)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的總額。
【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
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5. 國家有規定私營企業公司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嗎
2011年7月1日實行社會保險法,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保險,即使員工簽訂了「自版願不買保險,自行承權擔一切責任」的協議也無效,如果仲裁或者司法,用人單位也同樣要承擔責任。
6. 私人企業不幫員工購買社保和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違法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制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7. 什麼時候國家正式規定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國家規定單位在入職30天內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回社會保險答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7)員工社保私人公司必須買還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8. 有規定公司必須給每個員工買社保嗎
法律規定,只要入職的員工都應當為其繳納社保,如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可以直版接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權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8)員工社保私人公司必須買還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一百零一條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