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員工的平均工資跟社保繳費基數有什麼關系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一般來說,工資越高、社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繳費基數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還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
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個人社保基數和本人繳費工資擴展閱讀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⑵ 請問養老保險里的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 繳費基數都是什麼意思
以養老金基數為例。
養老金基數一般指「養老保險基數」,該基數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現在應當交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這個基數主要與本人的工資基數有關,與未來的養老金數額、與社會平均工資一般無關。但是如果實際收入額過高或過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時,這個基數則需要調整。
例如,當地的社會平均月工資是1500元:
第一種情況、如果個人的工資是1200元,明顯是低於本地社會平均工資的,那麼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1200元,按8%比例,個人應當繳費96元;
第二種情況、如果個人的工資是5000元,這樣的話個人工資是明顯高於本地社會平均工資的,那麼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計為基數,按8%比例,個人應當繳費360元;
第三種情況、如果個人的工資是800元,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此類情況就是低於本地平均社會工資,那麼則按1500元的60%計算,個人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按900元計算,按8%比例,個人應當繳費72元。
(2)個人社保基數和本人繳費工資擴展閱讀: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數多少不僅能決定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的數額,而且還會影響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因此,大家在購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一定要注意繳費基數,這樣一來,以免大家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綜上所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簡而言之就是企業與職工用來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的工資基數,將這基數乘以規定的繳費比例,即為企業和職工個人應該繳納的保險金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金基數
⑶ 個人怎麼查單位給上的社保基數
主要有如下三種途徑:
1、帶身份證到當地的社會保險中心查詢;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⑷ 社保的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有什麼區別各是多少
繳費基數:最低為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最高是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
繳費比例:在繳費基數的基礎上收繳的比率!
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企保),單位繳納20%(各地標准不同),個人繳納8%。
如: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3000元,則最低繳費基數為1800元,最高為9000元。
按繳費比例算:
企業為職工每人每月最低繳納1800*0.2=360元,最高繳納9000*0.2=1800元
個人最低繳納1800*0.08=144元,最高繳納9000*0.08=720元
當職工工資為1500元每月時(低於最低基數),按1800元繳費基數執行。
當職工工資為10000元每月時(高於最最高基數),按9000元繳費基數執行。
當職工工資為5000元每月時(介於中間),按5000元繳費基數執行。
即:企業為職工繳納企保1000元/月,個人繳納400元/月。
(4)個人社保基數和本人繳費工資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以社保中的養老金為例,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⑸ 社保繳納基數是以個人的工資多少來計算嗎
恩,是的,確切的說是以上年職工全年平均工資為基數。如果平均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或者高於300%,則以60%或者300為基數。
⑹ 社保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符具體指什麼
社保基數是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而個稅是當月上報,最多延遲一個月上報上個月的,因此兩者不同是有可能的。
社保基數的變動,可以申請改回來,都按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不合法的。但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是企業為了減輕負擔,社保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企業繳納更高的比例。所以,比例問題不要和企業較真,因此要與企業部門做好溝通,達成一致意見。
如果次年,社保基數應該變動,都按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不合法的。但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是企業為了減輕負擔,社保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企業需要承擔更高的比例,
如養老金,個人8%,企業20%;所以如果要較真,那麼也許你就沒有30k了,企業會把企業負擔社保部分與你算一算,也許你只有25k或者更少,在繳納個稅後,到手的更少;所以你和企業要取得一致意見才好。
基本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6)個人社保基數和本人繳費工資擴展閱讀:
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⑺ 社保繳費基數和退休金的關系
退休金與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有關,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金領取的就越多。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7)個人社保基數和本人繳費工資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應繳社會保險費。
2016年6月,隨著平均工資的公布,北京、上海、重慶、安徽等多地調整了社保繳費基數。由於平均工資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調。2016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提出擴大統計口徑范圍,社保繳費基數將有所降低,這有利於減輕低收入者繳費負擔,讓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時,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資也有望增加。
申報方法:
每年2月-5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