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未給我上保險法院判決書判定了確定定了我找了社保稽核科最終判最終結果是
公司未給我上保險法院判決書判定了確定定了我找了社保稽核科最終判最終結果是?可以補交社保:
1、養老保險可以補繳,但是會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如果是單位未交,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但是如果醫療保險中斷3個月後就不能計算連續年限了。
2、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國家開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大約在前後。醫療保險一般不用補交,但是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退休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視本地區的規定而定。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一般規定為20年-30年,並且實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後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准補交所差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和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後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
3、失業保險可以補繳,但是必須是由單位進行補繳,個人不能補。
4、工傷保險不可以補交,如果在未繳納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共傷,職工工傷所產生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5、生育險是可以補交的,可以要求你單位幫你補交。
以成都為例:
單位自查漏保或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查實、勞動仲裁裁決、法院判決,認定單位有瞞報參保人數、少報繳費基數、未按時申報需要補繳中斷的,單位應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
單位:
1、單位填報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會保險人員補繳申報表》
2、編制內人員需提供招工手續、工作調動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情況表》
3、編制外人員需提供職工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裝訂成冊含有職工工資表的原始會計憑證,或提供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社保稽核意見書等相關資料
4、單位還需提交職工補繳的書面申請。
單位:
單位填表申請社會保險費補繳,由工作人員初審、復核;
處室領導審批同意;
辦理職工各險種的補繳業務,並出具托收或現金支票單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㈡ 勞動仲裁裁決書裁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後如何處理
補交社保的問題應該不屬於勞動爭議吧?應該通過向勞動部門反映解決。按理仲裁和訴訟都不應該受理喲。
㈢ 勞動仲裁裁決書上有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員工社保能否停止繳納
解除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既無義務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了
㈣ 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裁決單位補交社保,勞動者提起訴訟會使補交社保失效嗎
你如果不服勞動仲裁結果,在法定時限內提起訴訟的,仲裁裁決還沒有發生回效力。因此答,對補交社保了裁決出沒有生效(裁決書無效)。
附:《勞動糾紛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准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㈤ 仲裁委認可了我與原公司的勞動關系,可以拿裁決書去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所謂五險一金)的義務,有了勞動仲裁認定,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補繳所有合同期間所有欠繳的社保費用。
㈥ 勞動仲裁裁決書起訴及補繳社保
.你可以復先在北京起訴制,萬一用人單位也不服仲裁,你也可以爭取更大的利益,如果用人單位不起訴,你想服從仲裁,再撤訴也行。勞動仲裁案件起訴,受理費10元錢。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你的證據不足,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我的網路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㈦ 法院不受理補繳社保,那麼勞動裁決書的補繳是否有效
有效。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專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屬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㈧ 法院以勞動者自願放棄社保為由停止執行仲裁補辦社保裁決書合法嗎
仲裁錯誤,可以不予執行。
1、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 《自願放棄社保申明書》雖然是真實的,因該申明書不符法律規定,應認定無效。
2、鑒於勞動者自願簽署《自願放棄社保申明書》,且事實上已經通過領取工資報酬獲得了公司本應繳納的保險費,由此, 判令公司補繳社保的同時,應當判令勞動者返還社會保險補貼。
如果仲裁單方面裁定公司補繳,有可能導致勞動者一方面要求將社會保險費用計入工資發放,另一方面又主張補繳保險費的道德風險。因此,仲裁有錯誤,應裁定不予執行。
㈨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了 社保的問題
1、不能折現的,折來現完你若不自繳,還可以再去告企業哈,或者說,折現完你能給企業提供合法而正規的社會保險的收據嗎?
2、你個人只承擔8%,2年下來,才2個月的工資還不到呢,你沒錢誰也沒有辦法了。因你個人欠費導致不能補繳,你只能自己負責了。
3、社保是沒有退保這一說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