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已經融入人們的生活!個人找公司代繳社保屬於違法行為么
社保在現今社會被用到的幾率是十分大的,不論是生病就醫還是自身的養老保險等等。但是對於自由職業者繳納社保就成了一個難題,因為個人繳納社保的話那是不劃算的,單位代繳又是不合法的。那麼自由職業者或者離職的人員社保問題就成為了很大的問題。
一、個人繳納社保與單位代為繳納社保多有不同,個人繳納社保十分的不劃算在現今社會,多有靈活就業的人員,但是對於這些人員來說,個人繳納社保與單位給繳納的社保是多有不同的。一般來說,單位幫助員工代為繳納的社保基本都是五險,也就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個人繳納的話是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的。此外,繳納的比例也是不一樣的,個人繳納的比例要比單位高。而且享受的待遇也是不同的,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女性是需要都55周歲才能享受養老保險的。
Ⅱ 勞動者離職了,可以讓原用人單位代繳社保嗎
這種復情況不屬於賠償的范圍,制在廣州網上申報社保在每月的15號之前,由於你已經提出離職並且辦理了離職手續,單位可以不給你買的。像我們單位都是在15號那天統一申報社保的,你10號就走人了,還怎麼給買社保呢。況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要提前一個月,就是說你需要在2月10號就提出辭職申請才可以在3月10日離職的,否則單位完全有理由不給你辭職的。單位都很人性的放你走了,沒有必要鬧上法庭了。
Ⅲ 員工辭職後,還想讓單位代繳保險,企業有什麼風險嗎
已經離職,不能通過單位給他個人上社保和公積金,社保和公積金是單位和個回人共同繳費的,只有個人那部答分,單位那部分沒交交說不清楚了。有可能職工會據此將單位告上法庭。 可以幫助他交納,前提是與單位無關,他把賬戶放到街道,單位辦理業務的人員只是個人行為幫忙,這樣就沒有風險。處理不當造成的風險,比如: 1、勞動糾紛,包括否認離職,說是保留人事關系,要你承認工齡年限等; 2、社保費的收取問題(提前收),留意。 建議: 1、讓員工自己到保社局自己上社保(本地戶口); 2、非在公司掛靠的話,你就要與離職員工簽訂掛靠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已離職的時間、個人原因掛靠在公司、准時交社保的期、停社保告知時間等
Ⅳ 員工離職後想讓公司代繳社保,並想補繳離職期間的社保怎麼辦理
員工離職後讓公司代繳社保,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掛靠公司,與公司訂立協議專,由個人承擔應屬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按期把應交款交給公司,由公司納入職工范疇統一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
員工掛靠公司繳納社保與勞動法相悖,也是得不償失的做法。員工自謀職業的,應當按靈活就業人員自行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繳費年限與之前在公司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員工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繳費的,所繳納的費用少於掛靠公司應繳費用,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掛靠公司應當按照繳費工資的28%(單位20%,個人8%)比例繳納,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按繳費工資的20%繳納。
Ⅳ 員工離職後,公司代繳養老保險合法嗎
離職後,單位沒有義務幫忙代繳。如果願意代繳可以雙方約定
Ⅵ 員工離職,單位還有義務代繳社會保險嗎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Ⅶ 單位可以給離職的員工代繳一個月的社保嗎
可以的抄。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Ⅷ 離職後,公司要求離職員工退還在離職前公司給他交的所有社保費用。這樣合法嘛
不合法,只要是這段時間員工在為公司工作,公司就必須為他繳納社保,這筆錢是沒合法理由讓員工退的,去勞動保障局申請仲裁就行了,這種事一告一個准,還會給這家公司留下不良用工記錄,達到一定的數量比例的不良記錄會影響很多事情的辦理,社保繳費費率都有可能上調,社保退費也無法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