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據勞動合同法分析,1、關於以口頭形式約定試用期問題 2、關於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繳納社會保險問題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口頭或以其他形式(如在入職登記表或員工手冊中載明試用期)與勞動者約定三個月或六個月試用期,但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口頭或者以其它形式約定的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認為該勞動者試用合格,就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就解除勞動關系。筆者認為,用人單位該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往往會處於被動地位而導致敗訴。
勞動部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根據該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勞資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於勞動合同期限中,雙方沒有訂立勞動合同,試用期當然不可能存在,所謂皮之不附,毛將焉存?
案例:張某於2007年1月份入職深圳某電子廠,該廠未與張某簽訂勞動合同,但張某入職時填寫的入職登記表下面有一行備註: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另外電子廠的《員工手冊》中也規定:凡是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均為三個月。張某工作二個多月後,公司以張某試用期不合格為由將張某辭退,張某不服,提起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電子廠雖在入職登記表及員工手冊中規定試用期,但並未與張某簽訂勞動合同,因此,該試用期不存在,雙方為事實勞動關系,電子廠將張某辭退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解析:勞動合同法施行後,用人單位如果還在入職登記表或員工手冊中載明試用期,而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首先,在入職登記表或員工手冊中載明的試用期無效,視為無試用期,其次,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年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⑵ 公司簽合同的時候約定如果不能轉正,則公司承擔部分的社保要讓自己出錢,這個事合規合法的么
你這好歹抄在轉正前襲給交社保,我之前入職的那家破公司試用期三個月都不交,而且轉正了都不簽勞動合同的,你說說這樣的公司有必要待下去么? 來自職Q用戶:匿名用戶
小公司的惡習,建議別去了 來自職Q用戶:煙雨淡然
⑶ 關於員工手冊與勞動法
1.企業規章制度如果超越《勞動法》規定范圍,視為無效.如果企業違背勞動法專相關內容,屬可以向勞動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⑷ 我司員工手冊規定轉正後辭職需審批完成後提前一個月辦理離職手續,請問這符合勞動法嗎
這個規定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所以你要想辭職提前一個月打申請,否則後來的事情不好辦,公司會找麻煩的。
⑸ 員工手冊應包含什麼內容呢
很簡單,抄我給你的絕不是網上抄來的,你再去網上抄點,就全面了:
員工手冊應該包括以下幾點:
1、員工手冊要經過全體員工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讓大家提建議,這樣以後執行,你就有托辭了,佔領了道德的制高點,也符合了勞動法的規定。
2、員工手冊要介紹公司的價值觀、目標、體系之類的,讓員工對企業有個大致的了解。最主要的,員工手冊要對員工的行為和辦公紀律做出規定和規范。這是它真正的目的所在。
⑹ 員工手冊裡面有涉及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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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員工手冊都包含什麼內容
員工手冊必要內容一般包括:企業概況、企業文化、組織結構、人力資源制度、員專工行為規屬范、崗位職責等。員工手冊的架構體系一般為:
一、前言部分,包括1、公司概況(總經理致辭、企業簡介、企業發展歷史、企業願景);2、企業文化(企業精神、企業宗旨、企業理念);3、組織結構(組織結構、職能分配、部門簡介);
二、正文部分,包括1、員工日常行為規范(工作準則、行為規范、禮儀規范);2、企業制度(人力資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財務制度);3、崗位職責(部門職責、關鍵崗位描述、各類工作流程);
三、附則部分,包括1、手冊說明(使用說明、保管要求、修改程序);2、手冊效力(制定依據、約束效力、異議處理);3、員工簽收(員工意見、簽收回執)。
⑻ 勞動法求助-社保-沖突約定
1、試用期也從復轉正後制,公司應該負責補繳納社保期間的相關費用,不繳納公司屬於違規操作,因為試用期也是在公司上班,公司有義務為你繳納社保。
2、現在這份合同屬於第二份固定期協議,所以只要合同到期,你們就可以簽訂不固定期勞動合同。這個你可以去查看勞動合同法。
⑼ 試用期後我和公司口頭約定簽定一年的勞動合同和給我交納社保還有工作轉正,但是都過了一個多月了還沒有
1、你可以再找公司協商;
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⑽ 公司員工手冊裡面寫到的,那個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是不是指五險一金了,這個是不是只要是正式員工才有的
是的。就是五險一金。等你轉正了,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公司才會給你買。比如你是2月份轉正的,那麼公司從4月份就開始購買你3月份的保險,並從3月份的工資里開始扣除保險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