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解除關系人員算並軌職工嗎
所謂「並軌」,是指社保試點政策中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從基本生活保障轉向失業保險的政策。「並軌」是從根本上解決國企冗員問題,進而推動國企改革,實現老工業基地振興的迫切需要。
社保試行並軌的目的是:
加大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力度,全面落實再就業優惠扶持政策,確保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合理范圍內;逐步撤消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中心內協議到期的下崗職工全部出中心,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全面**和規范國有企業職工的勞動關系;用兩年左右時間即在2005年底前有步驟地完成並軌工作,加快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的建立。
社保試行並軌的對象和范圍是:
並軌的范圍是:全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含全省供銷社系統中的全民所有制身份的人員)。
並軌的對象是: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內的下崗職工、已出中心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未進中心應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離崗人員和企業當年新裁減人員。
中心內的下崗職工是指: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並簽訂基本生活保障協議,且領取基本生活費的企業下崗職工。
已出中心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是指:基本生活保障協議期限屆滿已出中心,且未在原企業重新上崗,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
未進中心應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離崗人員是指:實施並軌前離開工作崗位,沒有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政策規定符合解除勞動關系條件的人員。
企業當年新裁減人員是指:實施並軌期間,企業由於生產經營困難而依法實行的經濟性裁員。
2. 社保並軌是什麼意思
現在是雙軌制,也就是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現在的事業養老金內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容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也就是企業和事業養老金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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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業單位社保和企業單位社保能合並嗎
如果你問的是來你個人的社保,你在自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來回換工作,是可以轉移社保的,比如你在企業做了十年,交了十年社保,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應當把企業交的10年的社保轉過來,並繼續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社保。
如果你問的是企業社保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大政策層面的話,兩者是無法合並的。這是兩個分別管理的社保基金,兩者不得混用。所以即便機關事業單位的員工現在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了,也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並軌
4. 最新事業單位社保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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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從2014年10月開始個人交保險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改變
人手發放一張社保卡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並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後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消族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繳費
職業年金個人需繳工資4%
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領取: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計算:
每月工資5000,得繳600
公務員小明除去津貼、補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後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後,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
職業年金方面,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後按月發放。
領取
2014年10月1日是關鍵點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因此10月1日成為領取養老金的關鍵點。
10月1日前已退休的
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友漏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10月1日前參加工作、10月1日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10月1日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
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可以選擇按規定補繳一些錢,然後享受養老金;或者直接轉入一種養老保險體系,拿比較低的養老金。
注意: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兩條:一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好橋爛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待遇
退休領多少錢與職稱無關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
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而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這意味著,小明即使退休前沒有被提拔,但由於他的繳費年限長,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領的退休金要多。這也是一個重大變革,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
此外,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實行全國統一工資制度,由於工資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基本工資配發的退休金與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當,但是加上按照機關津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就高於企業基本養老金。如今,這一因素不復存在。
更關鍵的是,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
這些改革要點也不可忽略—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
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離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關系轉移: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
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籌資機制:
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
解讀
職業年金是否強制實施不好說
對於《決定》的印發,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蔡向東表示,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式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其中的區別,主要體現職業年金上。《決定》中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蔡向東認為,「應當」在這里還不能理解為「必須」性的「強制」。因此,職業年金是否能強制實施,實施的具體辦法等還得看之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如何制定。
蔡向東說,實際上,當前企業職工除了強制實施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外,也還有企業年金制度,只不過該制度對企業來說不是強制實施的,而是企業根據本身的經濟效益和人才發展戰略來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實施的規模。2012年末全國有5.47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截至2013年3月底,我國實有企業1374.88萬家,這說明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佔全部企業的比例還不到0.4%。
5. 兩地交納的社保如何並軌
1、在現參保地辦理同意接收轉入社保的函(正常都是需要正在參保),如現參保地非戶籍所內在地,那麼容對於參保年限等會有一定的要求才會同意接收轉入;
2、帶接收函以及個人身份證到預轉出地社保部門辦理社保轉出手續;
3、辦理後,社保部門會將賬號繳費信息及個人賬戶資金進行轉移,一定時間(一般在半個月至一個月),到接收地社保部門查詢到賬情況,並將社保轉出的單據交過去即可。
6. 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後辭職去企業,視同繳費年限部分如何轉移
具體操作咨詢當地人力資源社保局。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1、連續工版齡是指幹部、權工人和職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
2、凡屬於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參保范疇的具有國家幹部身份和全民固定工身份的人員,在其所屬機關社保機構規定的參保時間後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其參保前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其餘身份人員原則上按實際繳費年限確定其連續工齡,不視同繳費年限。
新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統籌單位的人員,必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原在其他社會保險機構歷年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必須轉入機關社保公司,並按規定繼續繳費,其前後繳費年限可一並計。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但是曾經被開除或者判刑的人員按現行規定服刑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認可,因此建立社保個人繳費制度以前的工齡不能視同繳費年限,在原單位的實際參保後的繳費年限可以保留,與以後的再次參保年限合並計算。
7. 事業單位跟社保並軌是什麼意思
根據《事來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自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條例》提出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社保,是對《決定》的貫徹實施,同時也再次釋放出「養老金並軌」啟動的信號。
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
《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待遇水平與繳費相關聯,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統籌考慮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同步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全面啟動,標志著養老金「雙軌制」的破冰,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8. 社保試點並軌是什麼意思
所謂「並軌」,是指社保試點政策中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從基本生活保障轉向失業保險的政策。「並軌」是從根本上解決國企冗員問題,進而推動國企改革,實現老工業基地振興的迫切需要。
社保試行並軌的目的是:
加大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力度,全面落實再就業優惠扶持政策,確保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合理范圍內;逐步撤消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中心內協議到期的下崗職工全部出中心,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全面清理和規范國有企業職工的勞動關系;用兩年左右時間即在2005年底前有步驟地完成並軌工作,加快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的建立。
社保試行並軌的對象和范圍是:
並軌的范圍是:全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含全省供銷社系統中的全民所有制身份的人員)。
並軌的對象是: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內的下崗職工、已出中心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未進中心應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離崗人員和企業當年新裁減人員。
中心內的下崗職工是指: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並簽訂基本生活保障協議,且領取基本生活費的企業下崗職工。
已出中心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是指:基本生活保障協議期限屆滿已出中心,且未在原企業重新上崗,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
未進中心應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離崗人員是指:實施並軌前離開工作崗位,沒有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政策規定符合解除勞動關系條件的人員。
企業當年新裁減人員是指:實施並軌期間,企業由於生產經營困難而依法實行的經濟性裁員。
9. 企事業社保並軌視同繳費指數與任職時間有關嗎
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是如何認定的?怎麼樣辦理認定的期限又是到哪一年內呢?社保的視容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必須是你曾經有過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工作經歷,那麼才可以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情況下作為企業在職職工,那麼也就是說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的人群才可以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如果說你沒有1992年之前的工作經歷,基本上是不會有視同繳費年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