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不在公司交社保
作為企業,小保君建議可以設法說服員工購買。通過購買社保的好處及勞動合同法等法規,以及公司繳納社保的強制性;也可以將繳納社保作為錄用條件之一以規避風險;針對流動性強的工作崗位,公司可為其辦理商業保險(如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公司在相關管理制度中,比如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也可以明確公司按照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交納社保費用。對於不願意購買社保的員工,可以安排到危險系數較小的崗位工作。
② 員工在異地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是否可以不再繳納
需要的,只要是與員工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沒有任何借口不給員工參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2)是否允許員工不在公司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③ 員工在另一家單位上社保,來我公司後不上社保是否合法
不合法,以後很多待遇享受不到。比如工傷、失業、生育等。
可以掛在別的公司名下辦理社保,不過對公司來說風險比較大,因為掛在別的公司的名下辦理社保的話,這些掛的人要跟這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當然這些勞動合同書在社保局那邊是有備案的,如這些被掛的人出了工傷保險的話,這個公司還是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賠償一定金額賠償金的。
因為與這個公司有勞動關系,部分人可能會因為這個偽勞動關系而要求公司支付工資等,為公司帶來不少的麻煩。掛別的公司名下辦社保對個人來說是沒有什麼風險的,可能辦事的時候不太方便,不過只要公司同意就可以。
(3)是否允許員工不在公司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其他人掛靠公司交社保的會計處理
假如員工社保為200元
公司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養老等社保明細 5000(公司承擔)
其他應收款—社保 5000(個人承擔)
貸:銀行存款 10000
扣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發工資 300000
貸:其他應收款 —社保 4800(個人承擔)
銀行存款 295200
收到非本公司員工社保200元現金時:
借:庫存現金200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200
④ 員工不在公司交社保嗎
企業可以通過社抄保的好處,以及公司繳納社保的強制性說服員工;也可以將社保作為錄用條件;針對流動性強的特殊工作崗位,可辦理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公司在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也可以明確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保費用。
⑤ 員工不買社保,企業違法嗎
按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按法律規定給勞動者繳交社保的行為違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5)是否允許員工不在公司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參考資料:網路-社保
⑥ 企業為別人(不是本公司的員工)買社保違法么
不違復法,這個叫做社保掛靠,以社制保掛靠的形式來繳納社保的,個人與代理機構實際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按照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雖然社會保險法要求勞動者必須要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才能繳納社保,但社保代理也是一項人事外包業務,可以把社保業務交於第三方繳納。二者未予以說明所以不違法。
社保掛靠是指想要購買社保的個人,由於某些原因,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就將社保掛靠在專門辦理社保代繳的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為其購買社保。
拓展資料
社保掛靠的好處
社保掛靠對企業的幫助是:提高效率,規避風險,節省成本,促進發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專注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響應的速度與效率。
3、規范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6、簡化流程,節省時間,提高員工滿意度。
7、不會因社保專員的專業性不強操作不當引發糾紛。
⑦ 公司不給職員買社保他們犯法嗎怎麼處罰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違法,法律規定要在員工入職後三十天之內購買,超過就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一種員工福利,還有社保是強制性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單位不給職工交社保,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
職工社保應該由企業進行繳納,企業社保費用由兩者共同承擔。根據規定,企業應當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機構申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企業與員工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應在用工30日內為員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也就是說,合法用工企業一定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⑧ 為什麼公司不可以給非本單位的人員代買社保
因為存在經濟風險。只有本單位在職人員才可以在公司繳納社保,必須是有工資記錄的,非本單位人員無工資記錄。
⑨ 員工不在公司交社保怎麼辦
給員工普及繳納社保對基本權益享有的必要性,以及勞動合同法等等法規對給員工社保繳納的強制性。對於執意不願意繳納的員工,為了規避風險,建議企業把社保繳納問題列入是否考慮錄用的條件里。對於有崗位特殊性的員工,比如重新聘請退休人員;實習生;簽署勞務合同等,以上無需繳納社保,但是也應該給員工繳納商業保險,比如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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