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簽勞動合同沒交社保單位辭退怎樣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事實、理由具體
仲裁裁決書的形式倒是次要的,但一定要寫一些基本的東西。標題: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你自己)盡可能寫清楚 被申請人(公司) 申請裁決事項(最重要) 事實和理由 落款人及時間
因為具體事實你自己清楚,勞動爭議類法律比較復雜,推薦找法律援助,或者找人代寫。如果沒辦法,我只能盡可能讓你找到要點。首先你要明白自己要的是什麼:1要單位交社保,2繼續旅行合同,3還是要單位賠償經濟補償金,4還是要上班加班費。我說太多你可能還是不明白,告訴你一些基本的東西自己要掌握:1仲裁之後不服可以起訴;2事實以證據為准,除非雙方都承認;3、勞動合同沒簽,可以要求雙倍工資。4、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法定義務;5、加班(周末、上班時間延長、節假日)都算加班 6、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你才會失去勞動資格,不是用人單位說解除就解除,要證明你不適應崗位,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不適應,或者你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廠規的行為。雙方都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當然也可以。7、一般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按解除前一年平均工資計算,按你的工作年限,上班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足半年按半年。如果你要自己寫,建議看:1、勞動合同法2、勞動法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4、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還有其他很多,你只能看主要的。
維權的路有艱辛,尤其是講證據。注意收集證據包括證人證言,可以協商的同時,保持維護法律權利的可能性。希望你順利。(有些待遇很難舉證,現實如此啊)
B. 工傷糾紛與社保未買的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這是兩來個問題,一個是工傷源待遇,需要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一個是單位未給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這個要走勞動監察進行投訴。
工傷待遇仲裁,寫仲裁申請書,一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有專門的格式,一是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二是被申請人情況,包括單位名稱(需要到當地工商部門調取工商登記注冊信息)、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等。三是仲裁請求事項,如你是十級傷殘要求工傷待遇就可以寫:要求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傷殘鑒定費等。四是事實和理由:申請人什麼時間到被申請人處上班,從事什麼工作,月工資多少錢,什麼時間在工作中什麼部位受到什麼傷害,什麼時間經哪裡認定為工傷,什麼時間經哪裡鑒定為十級傷殘,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請依法裁決。申請人某某,年月日。最後提供一些證據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被申請人工商登記注冊信息、工傷認定書、傷殘鑒定書、工資卡等。
社會保險到勞動監察填寫投訴登記表就行了。
C. 未簽勞動合同,未交社保,辭職不批,想申請勞動仲裁申請賠償雙倍工資和賠償,請問仲裁申請書如何寫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走人,但為了維護你的權益,最好有了相關證據以後再走人。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認真看我下面的回答,這是正確辭職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網路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D. 我要勞動仲裁,工作這一年裡公司沒有給我簽合同,也沒交社保,仲裁申請書中請求事項要寫,請求確認雙方存
除了這些抄更重要的是,
你要求公司雙倍支付工資(因為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只要勞動關系得到確認就可以實現這筆錢!
要求公司不僅僅繳納社保,建議寫五險一金,縱使交了也無妨,以免遺漏;
加班費,如果有加班;
未休年假工資。
E. 公司不交社保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不交社保引發的爭議申請仲裁的情形,除了當事人雙方基本信息之外,仲裁申請書內容如下:
仲裁請求:要求補繳在職期間未繳社保。
理由:《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F. 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可以申請仲裁嗎
公司沒有交社會保險,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確屬於勞動爭議。
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的案件是「仲裁前置」這是沒有問題的。
《高級人民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研討會會議紀要》則規定,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險關系。
欠繳社會保險費或未按規定的工資基數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主張予以補繳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勞動者通過勞動行政部門解決。
(6)公司員工社保仲裁申請書擴展閱讀: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的勞動爭議案件:
(一)位於本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石景山、豐台區的中央和市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3、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4、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5、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准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
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後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7、經仲裁委批准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舉證,超過舉證期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G. 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繳納保險怎麼申請仲裁
1、如果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的可立即通知即日解除,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還可獲經濟補償,以這個理由請求補償也是最容易證明和最有把握的。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請假條、錄音、照片是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要看該證據的三性,即合法性、客觀性和關聯性。
4、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補償金標准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勞動者應當去郵政局用EMS快遞「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收件人單位處寫明用人單位名稱,收件人是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沒有人事部的寫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單上物品欄註明是「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解除原因: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況」,保留好該寄單以證明提出了解除通知。
申請仲裁的流程:
1、你需到工商局查詢並列印出你所在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一張紙),並加蓋查詢章,用以證明該用人單位的身份。
2、證明在該公司上班的證據很多,比如廠牌、考勤記錄、工資卡和存摺、人證、等等,只要能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都行。
3、寫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當地勞動部門都有樣板,一式兩份),加上你的身份證、列印的工商查詢登記資料、證據復印件(一式兩份)等交給勞動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會立案審理的。
(7)公司員工社保仲裁申請書擴展閱讀: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系。
《仲裁法》的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這里明確了三條原則:一是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民事主體,包括國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獨立主體資格的組織;二是仲裁的爭議事項應當是當事人有權處分的;三是仲裁范圍必須是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合同糾紛是在經濟活動中,雙方當事人因訂立或履行各類經濟合同而產生的糾紛,包括國內、國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國內各類經濟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房地產合同糾紛、
期貨和證券交易糾紛、保險合同糾紛、借貸合同糾紛、票據糾紛、抵押合同糾紛、運輸合同糾紛和海商糾紛等,還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糾紛,以及涉及國際貿易、國際代理、國際投資、國際技術合作等方面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