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員工猝死,除賠償社保局報銷的錢以外,公司還用賠償嗎
上班時間死亡,可以認定為工傷,公司需要賠償
⑵ 沒買社保工人放假出去玩猝死工廠要賠償多少
賠償70萬左右,具體按照個人收入而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答,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既然是工傷,就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公司代表面露難色。原來,小劉剛來,還沒給他辦理相關社保。調解員表示,如果廠方未為員工辦理社保,那麼,工傷賠償就需要廠方自掏腰包了。
賠款類似參考案例:
確定廠方需要賠償後,調解員反復勸說,告訴雙方可以調解處理,也可訴至法院解決。見此,雙方平靜下來,2天後達成協議:焊割設備公司賠償70萬元。
⑶ 交了社保在家猝死有賠償嗎
沒有賠償的
但是如果當事人參加的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或者職工養老內保險的話,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由容繼承人全額繼承,同時由社保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上述這些政策和當事人猝死沒有任何關系,只要是參保者者,不論退休前還是退休後去世都是同一政策。
⑷ 員工還沒有到上班時間在單位猝死!是社保賠還是公司賠
應該是都要培的,只是多少而已,員工在上班前2小時和下班後兩小時,公司都有責任的。
⑸ 在職員工心肌梗塞猝死公司要怎麼賠償
在工作時間死亡,應按工傷死亡進行賠償。非工作時間死亡只能算因病自然,按病亡(非因工死亡或因病死亡)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⑹ 在公司買了社保 ,請假期間猝死有沒有賠償
社保分醫療社保和養老社保。如果只有醫療社保,人生病住院可以報銷,人死亡不會賠錢。如果有養老社保,人死亡一般有24個月的傷葬費,具體情況到當地社保局咨詢,也可以打12333咨詢。
⑺ 上班時間猝死,有社保,社保賠償比例是多少,單位比例是多少
如果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員工上班猝死可以申報工傷。工傷的因工死亡賠償金額版大概有五六十萬權(要看當地的經濟水平)。另外,社保還會支付撫恤金和喪葬費,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余額也會退還。
單位還需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金、員工贍養父母的撫養費(父母需要年滿55周歲,且沒有社保養老金)。
希望採納。
⑻ 在職員工下班時間凌晨在自己租住的宿舍內猝死公司社保怎麼理賠
非因工死亡
何謂「非因工死亡」?司法實踐傾向性意見:除工傷死亡外,其它原因導致的員工死亡均可認定為非因工死亡。實踐中,也不排除部分地區認定(故意)犯罪導致的死亡不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
法律鏈接: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十、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即,無供養親屬的,無此項補償)
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廣東省勞動廳關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對象的批復》(粵勞薪[1997]233號)
惠州市勞動局:
你局《關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是否按供養關系給予的請示》(惠市勞薪[1997]77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第十條規定的死亡撫恤待遇標准,是在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標準的基礎上調整提高的,同時增加了一次性撫恤金待遇。一次性撫恤金是對死亡職工直系親屬的慰問,因此發放對象應是死者的直系親屬。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必須是與死者生前有供養關系的直系親屬才能、享受。
此復。
廣東省勞動廳
一九九七年八月五日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⑼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保險,員工在家中猝死,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1、該員工是在什麼時候死亡的呢?如果是在不舒服開始的48小時內死亡的話,就有很大的可能會被認定為工傷(亡)了,具體認定情況的話,得由公司住所地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確認。
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將被認定為視同工傷。
2、關於賠償方面的話,得看該員工是否有購買社保(工傷保險)。如果有購買社保(工傷保險)的話,則工傷(亡)待遇將由工傷基金支付,如果沒有的話,則由公司承擔。
具體賠償標准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六十二條: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⑽ 非工作時間猝死社保可以賠多少
社保的賠償,依據現在的社會保險法,只賠償6個月的撫恤金及3個月的喪葬補助金(按社平工資)。但如果用人單位有過錯,可能要賠償,根據不同的情況,有的可賠償幾十萬。
楊廣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