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可以為員工在異地繳納社保嗎
單位不可以為員工在異地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辦理社保轉移。
⑵ 企業為異地員工繳納社保有什麼辦法嗎
1.通過在派駐地的分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
2.勞務派遣;
3.委託派駐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員工版代繳社保。
因為權我們公司外派到各個城市的員工人數都比較小,所以最後是選擇和一家叫「壹人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員工繳納社保。
⑶ 員工在異地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是否可以不再繳納
需要的,只要是與員工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沒有任何借口不給員工參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3)員工想在異地交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⑷ 如何處理與異地員工社保問題
1、如果由員工在戶籍地申請自繳費,只能參保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專,在公司參屬保可以繳納五險一金。
2、目前你們公司這種狀況,可以在北京總公司統一給員工參保辦理社保。也可以與員工協商解決,由他們自行選擇參保地,或由公司以現金形式補償。
3、如果員工選擇在戶籍地參保社保,由公司補償現金的,可要求員工簽一份自動放棄在北京繳納社保申請,就不用當心日後發生法律糾紛了。
「2、目前你們公司這種狀況,可以在北京總公司統一給員工參保辦理社保。也可以與員工協商解決,由他們自行選擇參保地,或由公司以現金形式補償。
3、如果員工選擇在戶籍地參保社保,由公司補償現金的,可要求員工簽一份自動放棄在北京繳納社保申請,就不用當心日後發生法律糾紛了。」
這是肯定不合法的,公司事後會有糾紛...
追答
是不合法,但也不違法。
如果員工自己不願意參保,你可以強迫的了人家參保嗎?如果人家的願意是在戶籍地參保,與公司協商以現金形式補償自行在外地參保的,社保局也並沒有處罰過相關的單位啊,關鍵是公司與員工協商妥善解決後,員工要寫份自動放棄在公司繳納社保的申請留給公司備案,以防社保局檢查時誤以為公司未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之用。
⑸ 我在異地工作,公司是否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給交社保五險一金,如何辦理
異地工作,公司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給交社保五險一金,不過單位只能在注冊地繳納社保。
繳費單位具有異地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一般應當作為獨立的繳費單位,向其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社會保險登記地由相關地區協商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登記地。
繳費單位因住所變動或生產、經營地址變動而涉及改變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的,應當自上述變動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並向遷達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5)員工想在異地交社保擴展閱讀:
帶上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的,帶一份去即可,以及員工《就業失業登記證》;
1,如果公章可帶去,帶上公章和填寫完整的《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即可,此情況下《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由社保機構列印,只需蓋公章;
2,如不能帶公章去,填寫完整的《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和《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加蓋公章;
3,如員工還沒換新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則需帶員工照片一張,在辦理社保的同時辦理此證;
填寫《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也可帶回公司填寫,一式三份;填寫好並加蓋公章,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備案,發放《勞動和社會保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