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給員工交社保
用人單位只有在員工離職的情況下不用給員工交社保,只要建立勞動關系,正式入職後都是需要給員工繳納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1)什麼情況下單位不用給員工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Ⅱ 什麼時候國家正式規定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國家規定單位在入職30天內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回社會保險答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什麼情況下單位不用給員工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Ⅲ 在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不必為員工繳社保,而且還是合法的
在公司員工辦完離職手續,然後去社保局停保手續後,公司不必為員工繳納社保而且還是合法的。只要公司員工有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員工繳納社保,否則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3)什麼情況下單位不用給員工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Ⅳ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給員工交社保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但以下情況可以不繳納社保:
已達到退休年齡,即:男60歲,女55歲(幹部)或50歲(工人);
已經在異地參加了社會保險,兼職人員只需在其中一個單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但申報繳費工資必須是其全部工薪收入之和;
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但個人不繳費,即農民合同工比照城鎮戶籍的合同工總繳費率少1個百分點;
公務員不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Ⅳ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給員工交社保
社保由單位和員工個人共同繳納,五項社保的具體繳費比例各地有所區別,但大回致分別為:
養老保險答: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10%和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2%和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約0.8%,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約2%,個人不繳費
Ⅵ 什麼情況下單位可以不給員工上社會保險~~~~
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報告勞動監察部門.北京管的嚴著呢.放心吧.這種保險,工資類的仲裁,九成版五的把權握會贏.你也可以同時以未給你繳納保險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常補償金,有法律顧問,這類請求贏面很大.不過你要做好找工作的准備哦.
Ⅶ 哪種情況企業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1、《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而且,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Ⅷ 什麼情況下公司交不了員工的社保
公司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個人繳納社保的,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未辦理停保,這種情況下,公司是無法進行增員操作,也就不能為員工繳納社保。
上家單位繳納社保的,上家單位未做減員處理,需要聯繫上家單位人事部門同事為你做減員處理,之後現在的單位就可以為你繳納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