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給員工交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單位給員工交保險的繳費基數也就是社保繳費基數,是參保人按比例繳費的依據。對公司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公司全部員工的工資總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個人的月工資。
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應繳社會保險費。登記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的,根據其參加培訓和就業狀況,可向批准該定點培訓機構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㈡ 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給員工按最低基數上社會保險
國家社保政策明確規定:職工的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的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只有職工的工資,低於統籌地上年度平均工資60%的,按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60%填報繳費基數,
在60%至300%之間的,按實際工資報送,最高不超於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300%,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等,口徑與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的規定一致。
(2)單位如何給員工社保繳費基數最低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㈢ 單位繳納職工社保低於職工社保最低繳納標准應該怎麼辦
按規定單位繳費,是以個人實際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如果單位的繳費不低於當地當年繳費基數的60%(低於該比例社保也不接受),你就無法解決,不必分析了。
如果你有充分證據證明,沒按你實際收入繳費,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按實際收入為基數繳費、並補繳以前差額的個人主張。
㈣ 工作單位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合法嗎
單位是否按最低繳費基數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都沒有明確規定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當然,這種概念或要求沒有明確的意義。但我們都知道,嚴格按照職工實際工資標准繳納社保待遇是社保稅改革的要求,因此,這並不是一種明顯的違法行為,而是一種不合理的現象。
但事實上,在社保稅改革之前,很多企業為了降低勞動力成本,並沒有嚴格按照自己的工資標准繳納社保,而是按照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待遇,所以最低標準是60%。很可能相應的60%的支付基數只有3000元以上,也就是低於400元一級的0元。但如果你的工資在4000元以上,那就不符合社保稅改革的要求。
㈤ 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社保最低標准多少
沒有統一的最低標准。是以員工工資數額為基數繳納。社保每月需繳納多少錢,是根據你參保繳納的基數多少來確定的。
繳費基數假設是3000元,單位承擔繳納養老保險20%(600元),個人承擔繳納養老保險8%(240元)。各地的繳納基數一般有多種檔次,有一個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據實際狀況選擇基數繳納。但最低不能低於下限。同樣,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都是按選擇的繳費基數然後按不同險種的比例扣繳。
法律依據:
《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㈥ 公司繳納幫員工繳納社保,社保基數是怎麼核算的
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的。
㈦ 社保最低基數單位和個人各交多少
公司當地最低工資的百分之12,個人交百分之8。比如當地工資是1000元,那麼單位交120元,個人交80元。 根據自己的工資基數。比如工資是3000元,單位交360元,個人交240元。
城區參保單位的繳費比例及繳費標准分別為: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9%,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8%,職工個人繳費比例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7%,職工個人繳費比例0.3%;工傷保險,單位按一至八類行業分別按0.2%、0.4%、0.7%、0.9%、1.1%、1.3%、1.6%、1.9%的比例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職工個人不繳費。
(7)單位如何給員工社保繳費基數最低擴展閱讀
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社保繳費基數,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社會平均工資存在虛高成分,並不能完全反映出社會群體平均收入的真實情況」。
因此,社保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勢必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如何平衡好參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統籌考量,拿出相應的配套措施。
降低社保繳費率。眼下,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36.6%,個人為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
㈧ 企業如何規避按最低工資作為社保繳納基數的風險
社保是按員工復實際工制資繳費,如果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才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按照規定是要求:工資高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員工實際工資繳費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有些單位為了節省成本,按最低工資或者一個低於員工實際工資的數字為基數為員工購買社保,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現在大部分企業都只交最低基數,效益好的單位可能會交高點,普通的企業都是交最低基數的)勞動者遇到少繳社保的用人單位,應當收集好相關證據,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按實際工資數額為基數繳納社保,並補繳不合法繳納期間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