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基數只能調高不能調低嗎
既能調來高也能調低。
1.社保基數源總趨勢是逐步調高的,因為工資收入和最低工資標准都在逐步增加。年度社保基數一旦確定,就不能再變更,下一年度的繳費基數應提前三個月申報。
2.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則示,各地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主要是基於上一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但社會平均工資的統計范圍主要為規模以上企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農民工等低收入群體並沒有納入進去。
3.繳費基數上調後,低收入人群的社保個人繳費比例會更高,這對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會加大企業的繳費負擔。
(1)中途改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社保基數申報的注意事項
1.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2.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3.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B. 社保醫療保險交費年限內中途可更改交費比率嗎
中途是不可以更改的。每年的繳納基數是變化的。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內《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變更容申報表》,並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工資發放明細表;
《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醫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繳費核定: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審核參保單位填報的繳費申報核定表格及有關資料。審核通過後,辦理參保人員核定或增減手續;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繳費申報和核定情況,為新增參保人員及時記錄參保時間、當期繳費工資等信息。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參保單位申報情況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核定的參保單位當期繳費基數、繳費費率計算應繳數額,並列印出《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反饋申報單位,並以此為依據進行徵收。
C. 社保基數上錯,怎麼改
你好,請問你是在哪個城市?因為我在青島,別回答了你和你們那的政策不同,所以建議回你可以咨詢答當時的社保辦咨詢電話。
可以和你說一下青島地區的處理方式:首先看你們2013年的社保基數有沒有申報,如果沒有,趕緊把基數更改了申報。如果基數已經申報了,那你只能給這個人員做減員,然後重新招納,在新錄入里講正確的基數填寫正確。
祝你好運
D. 社保基數申報之後能不能改了
如果情況屬實,向社保機構說明情況,是可以改的,不過要抓緊,不要已經執行了,才去改
E. 社保基數申報錯誤更改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般社保基數的申報都是公司人事部門商量過後,總經理審批後才能報到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審核上年度工資,確定無誤後審核通過。
如果基數申報錯誤,那就是工資表報送錯誤,這個社保中心是不會更改基數的,如果基數更改過並已經繳納,那就更改不了了。已報送到個人帳戶了....
如果差額不是很大,我建議你別提這事了,將錯就錯吧。
如果很大,找個內部管事的人試一下吧!
這種情況,我見別的單位遇上過,沒什麼辦法,這屬於工作失誤!祈禱你的基數申報有領導簽字~!
F. 如何再次更改社保基數
很好很強大……但貌似行不通。轉回來的時候,社保這邊一看你單位給這個人核過基數了,可能還是按原基數走。轉到外區的子公司或勞務公司按最低基數繳,可能還行。
G. 社保的基數可不可以更改
是可以更改的,帶上相關的資料去社保部門或者在網上申報更改;
一、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版要求購買權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
二、社保基數繳納的越高,到了退休的年齡,到時候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7)中途改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實向地稅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如因單位申報或計算失誤,修改變更繳費基數,參保單位應在《廈門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信息變更申報表》填寫變更情況說明(加蓋單位公章),稅務管理員應對變更基數進行審核,申報基數無誤的,由管理員簽署審核意見方予辦理變更。
由此可以看出,中小民營企業按照不包括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大多數用人單位應是增加了繳費成本。
H. 社保繳費基數如何變更
社保變更繳費基數詳細流程基礎資料來源
申報資料
社保繳費基數每年2月-5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這是變更基數的關鍵環節。
社保繳費基數-確定
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
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獲知
(1)職工可撥打12333,通過電話查詢。
(2)職工可持《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到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市場、街道社會保障所、社區社會保障站,通過讀卡器、觸摸屏查詢機等聯網設備進行查詢。
(3)社保經辦機構每年列印一次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個人帳戶清單,由參保單位發放至參保職工手中,以便參保職工了解、監督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I. 換單位後社保基數立刻可以更改嗎
你在B公司的醫療保險基數按A公司的原有基數不變,到2009年3月基數核定時再給予調整。社保基數(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北京本市戶口))可以按你到B公司後第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基數,也就是2000。
社保基數是按單位申報的工資來做的,不是每個企業都是按原工資來申報社保的,社保有最低標准。原則上繳費基數是要與申報月均工資一致的。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社會保險基數的申報
每年7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確定: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上下限: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
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維權:
對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瞞報、漏報少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侵害勞動者社會保險合法權益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參保單位應以報盤方式申報繳費基數,社保經辦機構提供拷盤服務;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A級信譽單位等社會保險誠信度較好的參保單位可實行繳費基數網上申報。
自由職業者於7月1日起到繳費銀行進行繳費基數申報,當年不申報,銀行不予扣款,已參加醫保的就會中斷繳費,將會影響其個人享受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