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職後企業停交社保並扣在公司,社保局應承擔什麼責
不交社保是單位的責任,社保局有監管責任。
離職時員工的五險一金和檔案的處理如下,具體的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大同小異,但應該以當地為准,因此,當事人應該去當地咨詢一下: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
一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而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余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
3、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4、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而員工個人檔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要在十五天內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而如果當事人一時沒有新單位,可以暫時掛靠原單位。
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准。
❷ 員工自願申請不買社保 公司需承擔責任嗎
公司需要承擔責任。
❸ 如果企業沒有按期為員工購買社保,出現非因工傷死亡,那麼企業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補償項目為喪葬復費加撫恤制金。如果辦了社保,由社保機構支付。
《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2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到12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而《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條規定,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你公司可予以適當的補償。
你司沒有為員工參保應該也是參照以上規定給付喪葬費及撫恤金。
❹ 不給員工交社保,萬一員工去法院告時,公司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或法律責任
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被職工舉報的,可以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二、《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❺ 如果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會承擔責任嗎
如果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會承擔責任。
為勞動者繳回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答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
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以後萬一發生爭議,企業就處於不利地位。
對企業來說,碰到不願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或者乾脆不要,或者曉之以理,說服員工依法參保。讓員工寫「自願不繳社會保險」之類書面申請的做法,在法律上並不可行。
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❻ 企業未給員工購買社保,應承擔哪些責任
企業未給員工買社保可以到當地社保征繳機構申訴。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❼ 離職後社保沒有給我停保,而且是欠費的狀態,現在越欠越多,造成的損失應該由企業承擔還是由我承擔
請問 這個事情現在處理好了嗎 申請勞動仲裁了嗎 我現在也是這個情況 未停保 社保欠款1.5萬左右,公司說只負責承擔滯納金的費用,我該怎麼處理?
❽ 員工自願申請不買社保 ,公司需承擔責任嗎
可以讓員工寫放棄社來保聲明,可以減少自風險,如果員工之後要求補交的話,用人單位也要補交,但是產生的滯納金可以讓員工承擔。
聲明書
本人: (身份證號碼: ),於 年 月 日入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公司曾多次向本人告知應按法律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但考慮到本人自身的實際情況,本人自願放棄購買各項社會保險。
為此,本人聲明如下:因本人放棄購買社會保險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本人承擔。如因公司未依法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而致使本人遭受損失或者本人可以得到任何經濟補償的,本人亦自願放棄追討權利。另外,如造成公司損失的,本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
聲明人:
年 月 日
❾ 企業未給員工購買社保,應承擔哪些責任
社會保險法來
第八十四條用人源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❿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給入職的員工辦理社保,只要員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相應數量符合規定的照片就可以了。
公司給入職的員工購買社保是公司應有的責任與義務。公司不能以各種理由不給員工購買社保,如果公司不按時給公司購買社保還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現在有的公司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就和員工在私底下簽訂自願放棄社保的協議。其實這樣的協議並不能免除公司的相關責任,到最後即使有這樣的協議只有員工起訴公司,最後敗訴賠償損失的還會是公司。
各位大仙,對於小仙的上述觀點,您有什麼不同看法,可以在評論區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