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社保公積金等,繳費基數是每月變一次且跟之前有關聯的對嗎如果收入少了基數會不會降低
1,基數是一年改變一次,調整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所以當年度月工資高低變動不影響基數。
2,新進單位沒有上年數據,以合同規定的工資為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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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社保和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一致可以嗎
社保和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可以不一致。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專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屬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到300%為繳納基數。
Ⅲ 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是不是每年只能調整一次
是的。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Ⅳ 公積金繳存基數一年可以調整幾次
原則上一年一來次。
《住源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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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無錫規定:職工月繳存額(基數)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進行(有文件明確規定調整時間的除外)。
單位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匯(補)繳表格》,經承辦銀行核對無誤並輸入計算機後,單位即可按調整後的繳存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若年內第二次調整則需要書寫情況說明到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核。
Ⅳ 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調整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條例,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將引起所繳納公積金金額的變動。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不少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務後,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納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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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市政府批准,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進行調整。單位繳存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自6月26日起可以開始辦理繳存額調整業務。
一是繳存基數例行調整。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6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17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同時,繳存基數繼續實行限高保低,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24240元,最低不得低於天津市2018年最低月工資標准2050元。
二是調整企業繳存比例政策。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明確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在5%-12%之間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現行的不低於單位和職工各5%調整至不低於單位和職工各1%,同時取消「上一年度虧損」這一申請降低比例條件。
除企業外,其他單位繳存比例政策仍維持不變,繳存比例仍為單位和職工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按單位和職工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企業及其他單位的單位與職工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Ⅵ 每年社保基數調整時間是幾月啊
有的地區是每年四月開始調整,有的是七月,還有的地區不跨年度,每年的回一月。無論是幾月調整,都得答等當地當年的社平工資數額公布後,從規定的調整月開始多退少補。
第一,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的調整,是根據本人工資和社會平均工資的變化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一次。
第二,城鎮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是根據本人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如果本人工資沒有變化,原則上不做調整,只有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第三,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參保人,由於沒有工作,無法確定工資收入,則根據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各地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幾個不同檔次,由參保人自己選擇。
第四,由於各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公布時間不統一,調整基數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之後。
Ⅶ 社保繳納基數和公積金繳納基數必須一致嗎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必須一致。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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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
自2019年目前低於16%的,要研究提出過渡辦法。各省具體調整或過渡方案於2019年4月15日前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Ⅷ 如何變更社保,公積金繳費基數
如果更換工作,社保、公積金的變更流程為:
領取材料內容:
本地家庭戶口:退工單、住房公積金轉移單;憑退工單回戶口區勞動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本地集體戶口:人才市場離職情況表、住房公積金轉移單。
外地戶口:退工單、就業失業登記證、住房公積金轉移單/支取申請單。
轉出手續及注意事項:
1. 新單位在原地的人員,將退工材料交給新單位人事部門。
2. 新單位不在原地且非無原地戶口,參照以下轉出養老、醫療保險。公積金可支取也可轉移。(離職次月25後可辦理社保轉出、公積金銷戶支取或轉移)
養老轉出原地:憑身份證原件、退工單前往行政服務大廳社保窗口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工作日辦理。
醫療轉出原地:憑身份證原件、退工單、社會保障卡原件,行政服務大廳社保窗口開具「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工作日辦理
公積金轉出原地:轉入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公積金賬戶設立證明」,另附住房公積金轉移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上寫明新單位名稱、新單位公積金代碼、個人手機號,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工作日辦理
公積金支取:憑外地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支取申請單原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支取手續。工作日辦理
Ⅸ 關於換工作後的公積金基數年度調整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每年7月調整的基數是按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來調整的,而當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則以調入後發放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實際發放工資收入的月份計算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而且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依法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繳納住房公積金。由於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屬於勞動關系的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單位也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從以上幾點來分析看,比如您6月去新單位,他們就應按您的工資2000元幫您繳納住房公積金了,7月調整時也根據2000元來調整。就算您是7月以後換工作,也是一樣計算,按您當月工資收入為基數來繳納。到了明年基數調整時再根據您進入此單位後的月平均工資來計算出新的繳存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