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只申報社保不繳費怎麼處理
如果你一直不進行繳費的話,會產生滯納金。而且的話,你們單位員工也不會有社保金到賬。
㈡ 社保有一個月沒繳費怎麼辦
這里說的「工作不足一個月」是指兩種情況:一是在某一單位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離開了;二是指用人單位新招人員從上崗工作之日起到第一個繳費周期(月)到來之前的不足一個月的工作時間。這兩種情況下繳納社會保險費嗎?習慣性的說法是當然要繳了。理由是社會保險費從工作之日起繳納,一是政策的規定,二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要求,三是職工個人的願望,四是企業多年來就是這么繳的。這難道還有什麼疑問嗎?然而事情就怕較真兒。當工作不滿一個月的勞動者真的要求用人單位為他繳納不足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費時,單位犯難了;當用人單位真的要從職工上班的某一天開始為其繳費時,社保機構含糊了。不是單位不願交,也不是社保機構不給辦,根本的原因是現行的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和個人賬戶記賬辦法決定了社會保險費可以按月徵收,而不能論天收繳。也許你聽到過這樣的說法,但你肯定沒有見到過這樣的政策規定。從已經出台的政策看,上至國家法律,下至地方政策,關於繳費規定的表述的無非是兩類:一是「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二是「企業招用職工後,應從招用之日起訂立勞動合同,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為例。養老基金是社保機構委託銀行按月托收,基金到位後社保機構按月為繳費單位的職工記入個人賬戶。這種按月托收、按月記賬制度實際上排除了不足一個月繳費的可能性。通常所說的「從工作之日起開始繳費」所要表述的政策精神是從上班的這一天開始,你就有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因此無論從法規政策還是從操作規定看,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是必須的,有工作就應有繳費,這是沒錯的,這是政策的一般性規定。但繳費的實現是要受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周期和記賬原則制約的,它不是想繳多少就繳多少,要繳幾天就繳幾天的,這也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執行政策的具體要求。那以前這種情況為什麼就可以繳費呢?顯然這是對社會保險繳費業務不了解而產生的誤解。實際情況是,在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過程中,不可能也從沒有出現過不足一個月的繳費情況。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某人到一個單位工作的起始時間是不確定的,它可以正好是某月的頭一天,領的是滿月工資,這樣當月繳費於職工個人、於用人單位、於社保部門都不是問題。但畢竟更多的是工作的起始時間是在一個月當中的某一天。在實際操作中,對於這種情況的人,其保險費是當月繳還是次月繳,這是一個雙方協商的事兒,政策並沒有硬性的規定,社保機構所能要求的是整月繳費就行。一般來說,大氣點的或是對你的到來求之不得的用人單位,只要你提出從工作之日起繳費,它會補足額度從當月為你繳費,花不了幾個錢的事兒。如果用人單位一定要從次月開始為你繳費,當事人真的不必為幾天或十幾天沒有繳費的工作日耿耿於懷,一來這並不違背政策,二來它對你保險待遇的損失幾乎可以忽略不記。一旦你真的因此與單位發生糾紛,單位說我們到是想從你上班之日起為你繳費,可社保部門只能按月收繳,個人賬戶也只能按月記載,這也是規定,是怪不得我的。那他說的沒錯。因此,職工個人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溝通、協調才是解決這類問題最佳的渠道和最理智的方式,政策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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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近期國家的社保單位沒有為職業繳費怎麼回事
社保單位沒有為職業交費怎麼回事?一般是交費了呀,具體可以查一下繳費明細就明白了。
㈣ 單位扣了社保但沒繳費怎麼辦
單位扣了你的社保,單位肯定是會給你繳費的,因為你的社保關系是單位給你繳費
㈤ 在一單位工作一個月開通了社保但是沒有繳費去下個單位能正常繳費嗎
在同城不可以,下一個單位及給你社保增員不了,也繳納不上費用。
回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去吧,勞動關系不存在了,現單位就能給你社保增員,繳納社保了。
㈥ 為什麼社保今年九月份不顯示單位的交費金額
今年因為疫情原因,我們國家政府允許企業緩交社保,這是為了讓企業比較輕松的度過疫情,復工生產的福利待遇,所以企業未交費當然不會顯示交費記錄,但是個人社保還是需要交費的
㈦ 社保繳費企業部分沒給交費怎麼辦
單位是沒給繳費,只有個人部分繳了,可以到社保局去咨詢,。
㈧ 2020年二三月份社保單位為什麼沒有交呢
這是因為疫情的影響,政府允許緩交社保。
其為2020年2—6月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收(個人繳費部分不免)。
以東莞市為例,社會保險費的豁免或豁免適用於企業,注冊為投保范圍內的唄,個體工商戶,各種社會組織參與的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單位的保險形式。不需要辦理豁免或豁免申請手續。具體免徵、免徵社會保險費情況如下:
從2月到2020年6月,小、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參加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將免除付款單位(個人支付是不可避免的),從2月至4月,大型企業和其他單位將收取一半的上述三種類型的保險。2020年2月1日和2020年6月30日開工的新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享受定期減免社會保險費。
(8)今年社保單位沒繳費擴展閱讀:
社保的相關要求規定:
1. 逾期付款不需辦理申請手續。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如需恢復正常繳費,可登錄東莞社會保險業務網上申報服務系統,按月申請繳費;彈性員工可在東莞社會保障微信小流程申請繳費,社會保險費申報完畢後由稅務部門扣除。
2. 滯納金在滯納金期內免收。那些構成了社會保險費在三個月內結束的流行時期流行的結束時期應當免除滯納金產生從2020年1月結束(包括2020年1月)流行期間,和歷史逾期滯納金的費用發生在2020年1月之前應進一步補充道。
參考資料:東莞市人民政府-疫情期間社保有關政策解讀(關系)
㈨ 公司社保開戶後一直沒繳費怎麼辦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給你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回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答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9)今年社保單位沒繳費擴展閱讀:
不繳納社保費的法律責任
1、對未按規定期限納費申報和報送納費資料的,拒不接受檢查和不提供納費資料的,有意隱瞞工資發放情況造成不納或少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並按日加收欠繳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2、單位納費人、扣繳義務人和納費擔保人在地稅機關規定的限期內仍不繳納費款的,地稅機關可依法採取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