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倒閉,沒買社保,老闆不肯賠償社保!怎麼辦
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1)未購買社保企業倒閉賠償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㈡ 合同沒簽已交社保公司倒閉怎麼賠償
未簽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離職時的經濟補償金,公司倒閉的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內。
沒簽勞動合容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㈢ 公司破產了沒有給繳納的社保能給補償嗎
你可以帶好證據去勞動局仲裁,基本能勝訴。
但是公司已經破產了,未必能給你掏出來錢。
總結就是你能仲裁補繳社保獲勝,但是你未必拿得到錢。
㈣ 公司要倒閉了,沒有交社保的員工有沒有補償要確定答案,謝謝!
除了正常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外,沒有其它任何補償。
但員工可以要企業為其繳費社會保險。
㈤ 工廠沒有買社保那些,現在倒閉了,工人有賠償嗎
你沒買肯定沒有賠償的,只有看你的工廠買沒買商業團體險,有的話又在責任范圍是可以賠的
㈥ 公司倒閉沒有買社保有沒有賠償
如果公來司沒有給員工繳納自社保,是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的。可以給員工經濟補償。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㈦ 我在公司上班,公司沒給我買任何保險,現公司倒閉,怎麼賠償
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公司財產,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1.用人單位專逾期仍未繳納屬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2.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3.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4.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㈧ 沒交社保企業破產有經濟賠償嗎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容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㈨ 公司破產要辭退我們,未交的社保有補償嗎
1.單位補繳來之前的社保。
2.單位按照你源在該單位的實際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3.單位如果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的,應當再支付你一個月工資。
㈩ 沒有交養老保險公司倒閉了能有補償嗎
企業關閉或破產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未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版補繳社保。
《勞動合同法》第四權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