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體戶需要給員工買五險一金嗎
國家規定個體工商戶必須給從業人員交納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否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各地區規定不一樣,有的地區只交基本養老保險就可以了。
Ⅱ 個體戶需要給雇員繳納社保嗎
根據社會保險征來繳的相關法規規定源,個體工商戶必須為僱工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勞動監察部門表示,個體戶不給僱工辦理社保也會受到處罰,拒不參保、情節嚴重的最高將被處以1萬元的罰款。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2)個體戶需不需要給員工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為員工繳納社保應該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個體工商戶首次參保繳費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
1、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
2、經辦人身份證
3、開戶銀行賬戶
4、營業執照
Ⅲ 個體戶需要給員工交社保嗎
是的,這是國家強制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Ⅳ 個體工商戶自己不買社保可以給員工買嗎
可以,《社會保險法》規定個體戶是可以交社保的,且只交養老保險回、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答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Ⅳ 個體戶必須要為員工買社保嗎
是的,這是國家強制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Ⅵ 個體戶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嗎
個體經營企業,聘用員工時,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否則就違返了勞動法規定。
Ⅶ 個體戶要給員工買社保嗎如果不給員工買會社保會承擔什麼後果
社保是強制保險,任何用人單位都有義務雇員為辦理社保。用人單位是指招用勞動者版進行有組織的勞權動,且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履行的社會保險義務有四個方面:
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的登記義務;
二、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三、代扣代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四、向職工告知繳納社會保險明細的義務。
Ⅷ 個體工商戶必須給員工交保險嗎
個體工商戶是必須給員工交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因為個體工商戶請員工,那麼個體戶就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建立勞動關系。
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個體工商戶屬於用人單位,應該為僱工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拒交社保的後果
1、行政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根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民事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Ⅸ 個體工商戶能給員工買社保嗎需要些什麼材料呢
個體工商戶能給員工買社保。
所需材料:
1、單位的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銀行開戶許可證(以上的這三個證需要帶上原件和復印件)。
4、法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相關的單位開戶的表格和人員增加的表格。
6、在勞動局辦理的人員的錄用手續。
(9)個體戶需不需要給員工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在僱主雇員共攤保險費用的方法中,又可細分幾種情況:
1、費率等比分擔制
2、費率差別分擔制
3、費率等比累進制
如何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