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如何給員工辦理社保
用人單位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等相關材料到所管轄的社保局進行登記。
一、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表(可在窗口領取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通過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變更、注銷登記的,用人單位攜帶有關機關批准變(或宣布)變更證明,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審核通過後,重新核發或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其次辦理參保人員增加:
填報資料:社會保險繳費人員增加名冊(需填寫參保人員身份證信息並加蓋單位公章)
查驗資料:
1、勞動合同或其他錄用人員批准備案手續;
2、二等乙級革命上傳軍人,需提供《革命傷殘軍人證》;
3、外國人需提供護照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常駐記者證》;
4、港澳台人員需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1)如何不為員工交社保卡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❷ 個體工商戶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處理
個體工復商戶要想給員工繳納社制保,首先需要先開戶:
一、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開戶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市該區的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申請參保時從事個體經營且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含外地執照)和《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補繳歷年的,還應提供其最早從事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者《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對不能提供的應提供以下原始資料其中之一,作為依據:
①.工商行政部門收取個體登記費(開業、變更)、行管費的發票;
②.個體協會收取會費的發票;
③.個體協會會員證;
④.原始的完稅憑證;
⑤.工商注冊登記資料;
⑥.繳納工商注冊登記費的發票等。
二、開戶後給員工繳納保險流程:
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單位公章到勞動局就業窗口辦理就業開戶(一般是填寫一個申請表),通過後還是帶著以上東西到勞動局社保窗口辦理保險開戶,就可以繳納保險了。
一般流程是:給員工辦理用工招用(也就是就業窗口),然後辦理保險繳納(保險窗口),每月給勞動局交去相應的保險費就可以。
❸ 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如何應對
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應該主動的和公司進行協商,如果協商達不成一致可以向勞動部門提出仲裁。
❹ 什麼情況下公司交不了員工的社保
公司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個人繳納社保的,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未辦理停保,這種情況下,公司是無法進行增員操作,也就不能為員工繳納社保。
上家單位繳納社保的,上家單位未做減員處理,需要聯繫上家單位人事部門同事為你做減員處理,之後現在的單位就可以為你繳納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