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在職社保可以在別的單位購買嗎
有勞動合同是可以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內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容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Ⅱ 在職員工公司停交社保,是不是應該付法律責任
法律來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自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職員工在未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前,用人單位單方面決定停交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Ⅲ 在職員工公司停交社保,是不是應該付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回在職員工在未解除勞動答合同關系前,用人單位單方面決定停交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Ⅳ 在職員工能停交社保嗎
可以來停保,但是超過6個月自社保會失效。
辦理停保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而未繳滿15年;
2、重復參保且結束勞動關系的可停保;
3、參保人員出國定居;
4、參保人員死亡。
停保手續如下:
1、參保單位已為該職工辦理停保手續並繳納所欠的社保費;
2、填好的《養老保險停保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申報表》(單位蓋章) ;
3、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 ;
4、本人到最後參保的社保局辦;
5、本人到銀行領取停保款項。
Ⅳ 在職人員不管上不上班每個月都要扣社保么
在職人員不管上不上班每個月當然是都要扣社保的。因為社保最低交納年限是不得低於十五年,現在是沒有工作的居民和農業人員都鼓勵大家買社保,等今後老了有保障,形成老有所依,何況你還是在職人員。而且國家社保政策是鼓勵多交越好,時間越長越好,你今後退休時你的退休工工資才會越高,而且社保費每年都會有限制的,有比例的上漲,有檔次的,為了防止有的人超過規定亂多交都不行的,所以你就安心的無論上不上班每月按時交到你退休的時候就行了,千萬不要斷保,否則對你退休是有影響的。
Ⅵ 國企可以不給在職員工買社保嗎
當然不可以的,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都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要求為其員工回參加職工社保,否答則違法會被處罰。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Ⅶ 用人單位對在職員工不辦社保如何補貼
若用人單位不給在職員工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的話,無論怎麼補貼,哪怕就是將保險費用全都補貼給職工,將來職工如果到勞動仲裁去告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一樣得為職工補繳保險費用,如果當地勞動部門不允許補繳的話,就得將職工辭職前一年的保險費用(企業負擔保險部分和個人負擔部分)全額退還給職工,若職工去當地法院申訴的話,就需要支付職工辭職前在這個單位兩年的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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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在職人員不管上不上班每個月都要扣社保么
單位給員工繳納的社保,是每個月從個人工資里扣除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版的社保是要按時繳納的權,不管你上沒上班,都得按時繳納,除非你離職不在本單位了,單位才不會再給你上社保了。如果你沒請假並長時間不上班,最終去留的決定權在單位了,由單位決定了。
Ⅸ 在職員工能停交社保嗎
可以停保,但是超過6個月社保會失效。
辦理停保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而未繳滿15年;
2、重復參保且結束勞動關系的可停保;
3、參保人員出國定居;
4、參保人員死亡。
停保手續如下:
1、參保單位已為該職工辦理停保手續並繳納所欠的社保費;
2、填好的《養老保險停保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申報表》(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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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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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到最後參保的社保局辦;
5、本人到銀行領取停保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