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離職員工的社保。如果在15號之前離職,離職單位在當月去名,次月就不再交社保。由新單位承擔。
你說得對。按上海市社保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離職當月元單位除名不替離職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有新單位從下月起繳納或承擔繳納養老保險的法定義務或補交欠費
㈡ 員工當月離職,下個月的社保給上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㈢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3)上海員工離職當月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㈣ 上海市員工當月離職,當月辦理退工後還能繳納當月社保嗎
可以。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內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容,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繳費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扣除後代為繳納。
自由職業者、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等個人自行繳費的,可以由本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4)上海員工離職當月社保嗎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五條 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數額,按申請緩繳當月單位應繳納的數額乘以緩繳月份核定。緩繳期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數額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
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在緩繳期內,不徵收滯納金。緩繳方在繳清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之前,不得轉移已備案的財產。已備案的財產因其他原因被處分轉移時,應當優先償付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八條 當緩繳方因被兼並、收購或者重組等原因決定解散時,即視為批准緩繳期滿,緩繳方應在辦理注銷登記之前,繳清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㈤ 上海市員工當月離職的還要為其繳納當月的社會保險嗎
1、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因此,當月離職的應當為其繳納。
2、一般在每月的15日前繳納。
㈥ 上海員工月初離職公司需要繳納社保嗎
需要。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內請,其手續包括:本容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㈦ 求教!員工離職當月,社保要交嗎
員工離職當月,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並自次月起版暫停繳費。
自次月起(權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㈧ 員工離職當月是否應該繳納社保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為其繳納社保。離職當月應當正常參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