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社保是每個月什麼時候交
上海社保是通過單位的社保賬戶,由工商銀行統一進行劃賬繳納的,一般每個專月扣繳二次,第屬一次:每月的8號,第二次,每月的20日,所以,你公司應該保證公司社保專戶里有錢,以便到時統一扣繳,當然,如果某個月沒有繳納,到下個月賬戶里有錢了,銀行也會一起扣繳的。
2. 上海社保什麼時候交的
上海社保繳納的通知,是下月發出的,扣款分兩次,一次8號,一次25號
也就是回說,員工10月的社保答,要到11月月初才會有繳費通知
你如果是11月進單位,那麼,你的申報是要12月繳納的,
如果貴單位是隔月發工資,那麼就是同步了,
如果是當月發工資,第一個月,社保扣不到的,
公積金可以當月繳納
3. 上海個人繳納社保是每個月幾號扣款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4.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4)上海社保每個月是什麼時候繳費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八條 (對欠繳單位的處理)
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催繳;當月內仍不繳納的,從次月起移送勞動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 (舉報)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社會保險費征繳中的違規行為,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舉報。勞動監察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並按規定處理。
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參考來源:網路-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5. 上海社保是每個月如何繳納的
上海社保繳納的通知,是下月發出的,扣款分兩次,一次8號,一次25號 也就是說,員工10月的回社保,要到11月月答初才會有繳費通知 你如果是11月進單位,那麼,你的申報是要12月繳納的, 如果貴單位是隔月發工資,那麼就是同步了, 如果是當月發工資,第一個月,社保扣不到的, 公積金可以當月繳納
6. 上海社保繳納日期一般每個月什麼時候
三月份的社保在4月5日以後可以交。
7. 2019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上海市人社局2016年4月11日發布專,2016年度本市職工社保繳費基屬數自4月1日期調整,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7817元和3563元。2016年5月起,將按照新的標准徵收。
8.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扣費的如果在扣費前跳槽當月還繳金嗎
上海社保每月10號扣費,在扣費前跳槽公司及時進行當月社保減員則當月社保不繳金,但上月的社保還需正常扣繳。
社保經辦機構每月初郵寄《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用人單位每月10日前在銀行賬戶內預留足額資金,社保經辦機構劃扣成功後,統一寄發《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徵收專用收據》。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七條
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人數等有關繳費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的當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變更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申報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予以核定。
(8)上海社保每個月是什麼時候繳費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
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9.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扣款
每月15號扣費,本月月底能夠查到上個月的繳費記錄;
委託銀行扣款,(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可較快扣款到帳,其它行七日後扣款到帳)。每月21—26日為社保費托收時間。
採用網上申報及自助繳費的,正常情況下,企業須於每月19日前(含19日)通過互聯網申報當月社會保險數據,並及時核對社保徵收部門對申報數據的處理情況,發現有誤立即與社保徵收部門聯系並校正。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為下月申報數據處理,社保徵收部門在當月徵收台帳生成後至下月19日對網上申報數據進行確認。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歷史: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在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後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說,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覆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20世紀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實踐紛紛出現於工業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