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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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2016年4月11日發布專,2016年度本市職工社保繳費基屬數自4月1日期調整,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7817元和3563元。2016年5月起,將按照新的標准徵收。
Ⅱ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扣費的如果在扣費前跳槽當月還繳金嗎
上海社保每月10號扣費,在扣費前跳槽公司及時進行當月社保減員則當月社保不繳金,但上月的社保還需正常扣繳。
社保經辦機構每月初郵寄《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用人單位每月10日前在銀行賬戶內預留足額資金,社保經辦機構劃扣成功後,統一寄發《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徵收專用收據》。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七條
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人數等有關繳費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的當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變更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申報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予以核定。
(2)上海企業社保費是幾號扣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
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Ⅲ 上海個人繳納社保是每個月幾號扣款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Ⅳ 上海社保幾號扣費用
每月15號扣費,本月月底能夠查到上個月的繳費記錄
Ⅳ 公司的社保一般是每個月什麼時候扣費呢
請問社保是每月申報的時間和扣款時間如下: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每個地區的繳費時間有些差異,具體大家可以結合實際咨詢當地社保局。社保四險是當月生效扣當月,醫療是次月生效當月扣次月。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費。如果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報,月初1日-10日繳費,社保扣費時間每月月中進行,當月繳費當月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Ⅵ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扣款
每月15號扣費,本月月底能夠查到上個月的繳費記錄;
委託銀行扣款,(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可較快扣款到帳,其它行七日後扣款到帳)。每月21—26日為社保費托收時間。
採用網上申報及自助繳費的,正常情況下,企業須於每月19日前(含19日)通過互聯網申報當月社會保險數據,並及時核對社保徵收部門對申報數據的處理情況,發現有誤立即與社保徵收部門聯系並校正。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為下月申報數據處理,社保徵收部門在當月徵收台帳生成後至下月19日對網上申報數據進行確認。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歷史: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在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後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說,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覆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20世紀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實踐紛紛出現於工業國家。
Ⅶ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7)上海企業社保費是幾號扣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八條 (對欠繳單位的處理)
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催繳;當月內仍不繳納的,從次月起移送勞動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 (舉報)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社會保險費征繳中的違規行為,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舉報。勞動監察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並按規定處理。
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參考來源:網路-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Ⅷ 上海的自由職業社保是每個月的幾號扣款
上海個人繳納社保是每個月10號扣款。
根據《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單位繳費時間):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參保人員的原鎮保繳費情況已在本次養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中予以記載。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僱人員、無僱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8)上海企業社保費是幾號扣擴展閱讀:
個人繳納社保介紹如下:
在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合作聯社就業期間,經協商一致,可通過集體參保方式,在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後參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規定繳費。
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並以此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從2019年5月起,本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標准按24633元/月和4927元/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