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繳費基數 > 長沙市社保繳費滯納金上限

長沙市社保繳費滯納金上限

發布時間:2020-12-17 07:41:46

A. 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

滯納金計算規則: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

單位對新進的員工從本月起就要交社保,在月初一號起十五日內交納,如欠交後,將收每月欠交的額數百分之二的滯納金。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長沙市社保繳費滯納金上限擴展閱讀:

滯納金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0.05%計算,最低5元人民幣或1美元。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如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水資源費徵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因為滯納金這一概念是屬行政法規的范疇,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書中涉及民事責任的承擔時是不應該使用的。

B. 社保滯納金怎麼計算

社保滯納金是根抄據各險種繳納襲總數*滯納天數*萬分之五來進行計算的。

天數是從次次月的第二天開始計算的。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長沙市社保繳費滯納金上限擴展閱讀: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社保滯納金由單位支付的,計算公式如下:社保滯納金=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

單位欠繳社保會產生滯納金。根據我國社保費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C. 欠社保滯納金有上限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我市社會保險征繳業務流程,現對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加收滯納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滯納金的計算規則
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由於我市採用當月申報,次月收款的征繳模式,因此,欠繳起始之日定為收款月的次月1日。例如:某用人單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報補繳當年7月份的社會保險費,正常的收款月應為當年8月份,則欠繳的起始之日為當年9月1日,因此用人單位除補繳7月份欠繳金額外,還應繳納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滯納金。
用人單位補繳2011年6月份之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仍按照「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7]21號)第六條的規定執行。
二、用人單位申報補繳
(一)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
1.用人單位整體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可直接到社保經(代)辦機構申報月報補繳。社保系統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月報補繳表》一式三份,滯納金通過系統按照計算規則自動計算,與用人單位月報欠繳金額一並收繳。
2.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時須從最早欠繳月依次補繳。
3.自2011年7月起,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應於每月27日(每年2月份為25日)前進行月報補繳。超過上述日期進行上月月報補繳的,則生成用人單位當月月報,但不發送財務進行銀行托收。
(二)用人單位申報個人補繳
1.自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申報個人補繳時均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企業版」)進行申報。
2.企業版申報個人補繳操作步驟:
(1)在企業版中「個人補繳申請」模塊錄入補繳明細。
(2)用人單位申報個人補繳和基數差補繳的,共有四類補繳原因,分別為:單位申報個人補繳、稽核補繳、專項審計補繳、監察補繳,單位申報時需按照補繳原因進行選擇。
(3)錄入補繳明細前,用人單位注意核實個人基本信息和繳費情況。
(4)補繳錄入完畢後,在「補繳申請查詢(四險)」和「補繳申請查詢(醫療)」模塊分別導出補繳報盤文件。
(5)在導出補繳報盤文件的同時,四險應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醫療保險應列印《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其中需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3.用人單位到社保經(代)辦機構申報補繳信息全部成功時,社保系統生成補繳明細表,同時計算出滯納金。申報時如存在錯誤的記錄,則社保系統不能生成補繳明細,需用人單位重新申報。
三、補繳收款方式
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後,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崗列印《補繳情況匯總表》一式三份,用人單位、業務崗、財務崗各留存一份。
對於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和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可採用支票、銀行卡兩種收款方式;每月15日後申報補繳時,採用銀行卡一種收款方式。
四、其他
(一)自2011年7月起,用人單位在工作日內均可申報補繳。
(二)用人單位到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崗申報補繳成功後,須當日到財務崗繳費,如當日未到財務崗繳費的,須重新進行申報補繳、重新計算滯納金。
(三)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企業版報盤,並列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參保人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四)用人單位申報個人補繳時,可到社保經(代)辦機構或從網上申報系統下卸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各險種的繳費人員類別、正常參保險種等補繳參數。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社保繳納滯納金怎麼算

導語:一說到社保,大家應該都會很熟悉,社保又包含了有養老保險版,醫療保險等等。總而言之,權社會上的很多人或多或少都有買一些社保,社保是一種對未來大家對未來的一種保障。准時繳社保費沒什麼問題,但要是你不準時繳納社保費的話,你就的交社保,社保滯納金是一個大問題,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計算,就有可能會讓你承受很大的損失。那麼接下來大家就隨小編一起聊學習一下關於社保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社保繳納滯納金怎麼算的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計算方法:各險種繳納總數*滯納天數*萬分版之五,天數是從權次次月的第二天開始計算,4月份補繳1.2.3月份的社保,1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3月2日開始算起,2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4月2日算起,3月份則沒有滯納金

F. 北京市社保滯納金有上限嗎

滯納金的計算,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13條規定,滯納金回從欠繳之日起,按日答千分之二加收:
補征繳滯納金 = 2‰ x 補征繳金額 x 滯納天數
滯納天數 = 實際申報時間 - 應申報時間
應申報時間:補繳月首日
實際申報時間:此次補征繳結算月首日
由此看出,滯納金應該是沒有上限的

G. 我所要交納的社保的滯納金過於高。這問題怎麼辦

您好。
如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有權依法收取滯納金等。
建議你積極與版經辦部門協商權。
如數額超過法定的標准,你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已於2010年2月25日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4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H. 社保繳納滯納金怎麼算的

計算方法:各險種繳納總數*滯納天數*萬分之五,天數是從次次月的第二天開始計算,4月份補繳專1.2.3月份的社保屬,1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3月2日開始算起,2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4月2日算起,3月份則沒有滯納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閱讀全文

與長沙市社保繳費滯納金上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