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社保每月幾號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時間每月5-25號,理論上這個時間都可以辦的,沒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1)就業單位幾好久給員工買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⑵ 公司新進員工怎麼辦理社保
帶上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的,帶一份去即可,以及員工《就業失業登記證》;
1,如果公章可帶去,帶上公章和填寫完整的《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即可,此情況下《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由社保機構列印,只需蓋公章;
2,如不能帶公章去,填寫完整的《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和《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加蓋公章;
3,如員工還沒換新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則需帶員工照片一張,在辦理社保的同時辦理此證;
填寫《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也可帶回公司填寫,一式三份;填寫好並加蓋公章,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備案,發放《勞動和社會保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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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登記實現與社保登記合並辦理
北京市已實現了就業登記和社保登記合並辦理。用人單位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其就業登記和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合並辦理,就業登記信息以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信息為准,不再單獨辦理。
既登記社會保險,又登記住房公積金。據悉,北京市住房公積金信息登記也納入社會保險登記一並辦理。通過與市住房公積金聯網,實現住房公積金個人開戶實時共享社會保險個人開戶信息。
此外,參保單位通過「社保網上服務平台」辦理參保登記,提交信息後,無需再等待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前台核定工傷保險費率環節,通過與市場監管局信息共享,系統將自動根據企業的行業代碼核定工傷保險費率,參保單位通過網上服務平台提交登記信息後,即時成功。
⑶ 上海現在單位給員工交社保應該交多少錢一個月
2017年上限: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19512元;下限: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3902元。
2017-2018年上海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靈活就業人員(或非正規就業人員)28%;2、醫療保險:單位9.5%,個人2%,靈活就業人員(或非正規就業人員)11.5%;3、失業保險:單位0.5%,個人0.5%,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1%;4、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或機構統一繳納1%,個人不繳費;5、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或機構統一繳納0.2%-1.9%,個人不繳費。【注】:上述中單位包含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
1. 上海市民及外來人員城鎮戶口社保五險繳納比例、基數
⑷ 新單位怎麼給員工辦理社保,流程是什麼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單位法人代表身專份證復印件並屬加蓋公章;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攜帶:1、公章;2、《職工申報表》;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⑸ 社保是就業單位必須買的嗎
五險一金單位必須依法繳納,社保屬於國家強制用人單位購買的,住房公積金目前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執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