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最低月工資1280是包括車貼,飯貼,績效等一切獎金,扣除社保之後的最低月工資嗎
不是這樣算的。
合同中約定基本工資1000元違反了(滬人社綜發(2011)24號 )的規定,自2011年4月專1日起最低工資屬調整為1280元/月。同時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3)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因此在單位為你繳納個人繳金257.2後,你要拿到1280元,另外再加飯貼、住宿和通訊費。
『貳』 社保基數是最低基數,那麼績效工資應該怎麼加
社保繳費基數,是以上年度職工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職工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以社平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社平工資的300%,以社平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上年度工資收入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年度內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等。
你的繳費工資應該為3300元,其中已經包含了績效工資,但是還是沒有達到最低繳費基數3500元,按照規定,社保繳費必須達到最低繳費基數3500元。所以,單位按照3500元作為繳費基數。
『叄』 社保繳納基數包含績效工資嗎中旬入職該月如何繳納
您好:
1.績效工資和全勤獎也屬於實際月工資收入,一並計入繳費基數。
2.原則上要以你實際工資繳納,但是大多數企業以最低基數繳納,目前大多數勞動部門不追究。
3.15號入職公司應當給你繳納,但是有些地方15號之後不受理本月保險,可能未給你交。
4.你說的補繳有效期應該是指勞動仲裁有效期,是一年,自你離職後一年內提出要求。
5.公司補公司應該補的部分,你個人的還得你自己補。
希望能幫到你,祝好!
『肆』 績效考核工資要不要納入社保繳費基數和個人所得稅
社保交納抄的基數包括績效考核工資,基數一般是以上一年11月的打卡工資作為調整依據,而個人所得稅以上當月打卡工資作為依據扣除。(扣除社保以後)
補充:由於薪酬都是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並且第二年會以此作為交納社保的依據,因此很多公司通過各種調整方式,將一部分薪酬作為福利來發放,例如使用購物卡發放等。
『伍』 您好,如果單位只是按照基本工資算社保基數,但是沒有把績效算進來的話,是不是違法,謝謝。
根據你描述的這種情況,
應該是他們違法了。也就是
說,應該是包括一切工資,
其中還包績效工資的,
『陸』 關於社保和公積金的基數問題,我是在金融業,年終獎金和績效獎金並入基數計算嗎
tomscyy朋友說過的我就不說了,但說的太專業,我想大部分的朋友理解起來都有點困難專
但是,我想說的是,我們不屬能只從你拿到手的錢來計算社保繳費基數的問題,這還需要看你的上年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情況,現在大部分的省、市,都已經將公司、單位的社保賬戶與地稅繳納賬戶捆綁,社保中心每年都會在年檢的時候查閱你公司個稅繳納的情況,若發現社保繳納基數與個稅繳納的情況相差太大,會主動要求你單位及時上調基數。
『柒』 上海 工資稅前4050,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各一半,交社保和公積金,那最後到手能省下多少錢啊
這個要看你公司是按4050比例,還是按標准交(有最高標准,也有最低標准,4050達不到最高標准)。繳納的比例又是按多少呢?沒標准沒比例很難算到剩下多少錢。
『捌』 社保應該按照什麼工資交,工資裡面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
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用基數是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確定,職工繳費基數是以職工本人工資確定。計算繳納社保時的工資薪金時,應該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各種補助津貼、績效工資等等。
社保應該按照職工的實際收入繳納,職工的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60%繳納,高於社平工資30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300%繳納,在兩者之間的,按照實際工資繳納。
(8)上海社保計繳費基數包含績效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玖』 獎金要計入社保基數嗎
算基數
針對用來人單位工資發源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