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在員工離職後因為沒有及時停保而多購買了一個月社保並要求離職員工全額支付合理嗎
公司在員工離職後因為沒有及時停保而多購買了一個月社保並要求離職員工全額支付,該行為是合理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因此當事人辦理離職時,社保在下個月就應該停止繳納。
如果沒有停止繳納,多交一個月,這種情況,從法律上講,該員工是不應當獲得社保,而因為單位的失誤給繳納了,屬於該員工的不當得利,單位是有權追回。
這種情況,如果單位是社保中心申請退回,一般社保中心是不能退回的,在沒有退回情況下,當事人本人的社保也就多了一個月的得益,單位可以與員工協商,如果員工不願意或協商不成,單位還可以提起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法院也一般會支持。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系,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給付不當得利,指受益人受領他人基於給付行為而移轉的財產或利益,因欠缺給付目的而發生的不當得利。這種欠缺給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給付目的,也可以是給付目的嗣後不存在,或者是給付目的不達。這里的給付目的,即給付的原因。
給付者給與財產總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為債務的消滅,或為債權的發生,或為贈與,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領給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據。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給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達到,那麼受領給付者的受有利益便會因為無法律上的根據而成為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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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系;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一、一方取得財產利益
一方取得財產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獲得了或增加了財產或利益上的積累。受益人獲得的利益限於財產利益,即可以用金錢價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屬於這里的利益范疇。
判斷受益人是否受有財產利益,一般以其擁有的財產或利益和如無與他人之間發生利益變動所應有的財產或利益總額相比較而決定。
凡是財產狀況或利益較以前增加,或者應減少而未減少,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損失的,損益抵銷後剩餘有利益的,也為受有利益。具體而言,取得財產利益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財產或利益的積極增加,即通過取得權利、增強權利效力或獲得某種財產利益或義務的減弱而擴大財產范圍。包括:
(1)取得財產權或其他財產利益,例如所有權、用益物權、債權、擔保物權、知識產權等。佔有在我國雖非一種權利,但通說認為佔有是一種具有財產利益性質的法律上的地位,通過佔有亦可獲得財產上的利益,故可因佔有而成立不當得利。
(2)財產權的擴張或效力的加強,受益人在原有權利的基礎上擴張了行使權利標的范圍或效力范圍,也屬受有利益。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權消失而使後次序抵押權依次上升。
(3)權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負擔消滅,如存在於所有物上的抵押權消滅,對所有人也屬一種得利。
2.財產或利益的消極增加,即因財產或利益本應減少而未減少所得的利益。包括:
(1)債務的減少或消滅。債務人以其總財產為一般債權提供擔保,債務的減少或消滅,使債務人原本應履行債務的負擔減少或解除,對他而言,也是得利。
(2)本應設定的權利負擔未設定。
(3)勞務或物的使用。例如甲依據與乙簽訂的勞動合同為其提供勞務,後該勞動合同因違反勞動法而被宣告無效,乙因甲提供的勞務而受有利益。無合法權利擅自使用他人之物的人也因物的使用而受有利益。
二、一方受有損失
僅僅有一方受有財產上的利益,而未給他人帶來任何損失,不成立不當得利。如甲投資興建廣場,鄰近乙的房屋價值劇增,乙獲有利益但未給甲帶來損失,乙對甲而言不成立不當得利。這里的損失,既包括現有財產或利益的積極減少,也包括應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喪失。
對於後一種情形,受損人無須證明該項事實如未發生即確實可以增加財產,只須證明若無該項事實,依通常情形,財產當可增加,即為受有損失。也就是說,「應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況下受損人的利益能增加即為「應增加」。
如無權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該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給第三人的打算,都可認為該房屋所有人受有相當於租金額的損失,因為他對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潛在價值受到侵害。
『貳』 買社保要停了農保才能買嗎
是的。要辦理農保轉移手續,才能在單位購買社保。不能同時交兩個社保。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暫停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
參保單位或本人到轉出地鄉鎮(區縣)農保機構提出轉至城保、鎮保申請,提交相關材料,農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指導個人填寫《個人帳戶變更申報表》;成批轉出的人員由參保戶填寫《個人帳戶集體變更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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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可申請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繼續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
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計算繳費年限,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如果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申請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繳費年限,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叄』 員工在工作期間可以停社保嗎
不知道你想停社保的目的是什麼?
有的公司是可以商量將社保的錢當工資直接發回給員工。但正規的大答公司估計不行,如果政策有規定必須交社保的地方也不可以。因為如果你簽了合同不給你交社保,企業就面臨被你仲裁、起訴的風險。再者,停了社保會影響你的醫療和養老,可能出現住院不能報銷,養老保險中斷等情況。
『肆』 公司幫員工購買社保2個月了,現在公司不想在繼續購買了,要求停保,合法嗎
停保是違反社保管理制度是違法行為也是違法勞動法的違法行為
『伍』 社保(醫保)中間停交幾個月,後面再交需要連續交多久才可以正常報銷使用
醫保斷交根據繳納方和所在城市的不同,斷交後重新使用醫保的時間也會略版有不同。具體應當以所在權地區的醫保政策為准。但一般來說,醫保斷交後續繳費,單位繳納的可以在一個月後重新使用,而個人繳納的則需要等待三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當靈活就業人員斷繳醫保後,若在三個月內續繳上,那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要提高10%;而若是超過了三個月才進行續繳,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就要提高15%了。除此以外,若在斷繳期間有產生醫療費用的話,那這些醫療費用通常也只能由參保人員自己全部承擔,無法在續繳上醫保後去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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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員工可以要求停繳社保嗎
這樣是不行的,勞抄動法規定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購買社保,要是公司願意給你購買那麼就不好辦,因為公司會擔心你在某一天告他,一旦告他,任何約定都是無效的,所以單位一般不會,但也有可能。停止的話就是需要離職手續方可辦理,但是你在工作,不好辦。現在的社保是可以轉的了,比如養老。不知道的我回答你是否滿意。
『柒』 假如我在單位工作幾個月離職了,可以自己按年續交社保嗎
不管你工作多久,只有單位給你交社保,最後因為任何原因離開單位,你也可以自己繼續交社保,社保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沒有在單位上班。也是可以給自己交社保的,但是每年所交的份額,起步可能比較高,但是退休以後享受的待遇同職工社保相同。
『捌』 員工是否可以向企業要求暫停個人社保
鵬勞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
因為員工在職期間企業是必須要為他投繳社會保險的,如果中斷那麼企業屬於違規操作。
『玖』 員工在工作期間可以停社保嗎
可以停社保,停了後可以補繳社保。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拾』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應當正常為其繳納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內
社保是依據解除勞動合同容記錄來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規定,當月的工資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會保險。
社保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