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單位倒閉社保怎麼賠償
公司法明確規定,抄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Ⅱ 公司倒閉了,社保怎麼辦
社保可以辦理轉移,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Ⅲ 原公司倒閉,如何轉出裡面員工社保
單位破產倒閉後,該公司員工的社保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
1、先確認一下員工的社保狀態,是屬於欠費狀態,還是停繳狀態。
2、公司在倒閉清算前需要到當地社保局按規定辦理停繳手續,在職員工的社保處於停繳狀態,才可以日後辦理轉移。
3、如果企業在倒閉前沒有辦理停繳手續,那麼這種情況就比較棘手,那就處於欠繳狀態,需要由單位名義辦理補繳,才能辦理再轉出或接著繳納。遇到這種情況,只能走當地社保局的特殊處理流程,辦理轉移手續。
4、靈活就業繳費按規定應由本人選擇提出申請,或由破產清算組在破產清算終結時通過職代會同意,方可整體按靈活就業繳費。
5、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及時繳費,跨年度欠費不允許補繳。
(3)社保原企業倒閉擴展閱讀:
1、社會保險登記是指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2、社會保險登記是社會保險費征繳的前提和基礎,從而也是整個社會保險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礎。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管社會保險登記。
參加條件:
1、繳費單位必須按照北京市有關政策,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時登記若干社會保險項目。
2、繳費單位應當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期限,到工商企業許可證登記地或者機關、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組織的住所(地址)位於。
3、參加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的市、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4、原統籌基本養老保險業的繳費單位,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
Ⅳ 原公司倒閉了但是社保沒有退,現在的公司交不了社保怎麼辦有離職證明
公司不存在交不了社保的問題,即使沒有離職證明,原社保也是在你的名下,身份證是唯專一的,社保是不能退屬的,已經交了的都會保留,今後續交都可以計算為累計繳費。可能是公司不願意給你交而說出這樣的理由吧。你可以親自去一趟社保局核實過去繳費情況,要求社保局出一份可以續費的證明,這樣公司就會幫你交了。
Ⅳ 原公司倒閉,如何轉出裡面員工社保
原公司開離職證明,去社保局領取轉移單,蓋原公司財務章,到新公司辦理轉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