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員工不想交社保,簽署免責聲明有效嗎
無效的,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法定義務是不能排除的。
⑵ 公司員工不想交社保,簽訂勞務關系規避來這個問題嗎
規避不了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回社會保險費。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繳納社會保險不僅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勞動者也是責任的主體。權利是可以放棄的,法律不會干涉,即是說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是不允許的。實踐中不管是簽到勞動合同還是書面承諾書,雙方雖然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是由於協議中有關社會保險的內容違反了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從而導致雙方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無效。所以,公司把相應費用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而並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將給公司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
⑶ 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員工不想交社保,可不可以不交
不可以,只要單位屈從與他不繳納,就違法了。只要受聘於單位,繳納社保就法律規定強制性的,個人沒有選擇不繳納的權利。不想繳納就讓他卷鋪蓋走人。
⑷ 公司員工不願意繳納保險,不能辭退,該如何做簽協議有用嗎
社會保險強制性繳納,訂立協議違法無效。
按《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保險,不屬於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的范疇,即使訂立協議也因為違法無效。
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明確拒絕勞動者不願繳納社保的要求,否則,違法的後果自行承擔。
⑸ 員工不想交社保,需要補貼,公司怎麼跟員工簽協議
向他講明白這個購買了對他是有利的,將來的政策轉走也很方便,是在是不買的,你就讓他們自己寫申請書或者承諾書,以免將來有勞動糾紛,可以咨詢律師或者是當地的勞動辦
⑹ 員工不買社保,公司要讓員工自己簽名,不願意購買社保的理由及簽名,是否可以
如果員工在家鄉是單位職工身份參的社保,新公司可以簽協議給一定的補償,不交社版保,但是員工必權須定期向單位出具其按單位職工身份參加社保的繳費記錄。社保不能重復參保,所以這樣不違法。如果不是那就是單位違反《社保法》,會承擔應繳金額1到3倍的罰款,員工無責。
⑺ 公司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請問要求寫份自願放棄購買社保聲明書,有用嘛
員工不願意購買社會保障,自覺地寫社保宣言是沒有用的。必須繳納社會保障金。
僱主和雇員之間的協議,不支付社會保障費沒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第二十六條規定,違反勞動合同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社會保險法》第第五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按照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確定。上個月單位繳費金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繳費單位填報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由事業單位徵收。
本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社會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了解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賬目,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第六十款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批准。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支付或者補足期限。
本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不支付或者補充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書面通知開證行。將社會保險費計入賬戶內,用人單位賬戶余額低於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低於社會保險費。保險費收取機構可以要求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延期支付協議。
本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提供擔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留,將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並按拍賣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倍以上的罰款。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超過五百元。罰款三千元以下。」
第八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不按時繳納或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支付,自拖欠日起,日增加5/10000,逾期付款仍未支付,欠款金額為二次以上五倍以上。
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處理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雙方同意勞動者自願參加社會保險,明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無效。
拓展資料
正如你所說,不繳納社會保險公司是違法的。因此,在撰寫這份社會保險協議時,你應該指出,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都可以由雇員承擔。即使員工事後否認起訴公司,後果也將由員工承擔,公司將不承擔賠償責任。您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我參加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當我進入貴公司時,你告訴我你應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支付所有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而且你還需要為我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但由於我是一個農村住宅,它更靈活和仔細考慮。增加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等輔助保險方式,不想購買社會保險,請不要為自己支付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勞動傷害,生育保險等)。NCE等,也就是說,我自願放棄你的公司為我支付社會保險權。
本人謹此確認,放棄貴公司為我支付社會保險的權利,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與貴公司無關。我保證我不會要求與你們公司終止勞動關系,要求你們提供任何經濟補償。
我們特此確認。
確定人:
身份證號碼:
具體日期
⑻ 員工不願意買社保要不要和公司簽定什麼協議
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版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權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
⑼ 員工不願繳納社保應簽署什麼合同
任何合同都沒有用處。
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用工單位必須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
所以,不論簽訂什麼合同都是違法的,而違法的合同也就是無效的。
⑽ 員工不想交社保怎麼簽合同
公司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不能協商不交,即使員工簽訂保證書自願不繳納社保,公司仍然要承擔社保義務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