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文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第一條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問題規定:
1、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2、一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辦理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需要提交的資料:
1、職工本人身份證
2、職工個人檔案(個人檔案由當地公共就業部門保管的人員,由審批機構自行調取)
3、職工連續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審批表
『貳』 社保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文件
這種情況可參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一、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二、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1、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2、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2)社保繳費年限文件擴展閱讀:
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1、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2、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險經辦機構辦理,由工資發放單位向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個人的工資收入等基礎數據。
3、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目前國家技術監督局尚未公布社會保障號碼校驗碼,在公布之前可暫用職工身份證號碼。職工身份證號碼因故更改時,個人賬戶號碼不作變動。
4、個人賬戶建立時間從各地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個人賬戶時開始;之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從參加工作當月起建立個人賬戶。
5、1998年1月1日後才建立個人賬戶的單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從1998年1月1日起開始按個人繳費工資的11%記帳外,對1996年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還應至少包括1996、1997兩年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對1996、1997年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應包括自參加工作之月到1997年底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6、個人賬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帳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表式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同)。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8、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以上人員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9、個人賬戶計入比例為按第7條確定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
從1998年起至少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1%,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1%,最終達到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目前各地個人賬戶記賬比例低於或高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向統一制度的並軌工作。
10、個人賬戶的儲存額按"養老保險基金記賬利率"(以下簡稱"記帳利率")計算利息。記賬利率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並每年公布一次。
『叄』 社保繳費年限怎麼算
按理說工齡和社保繳費年限應該是一致的。社保的人說一社保繳費年限為主版,工齡為輔權。但是人才或職介說以工齡為主。現在比較糾結,但是我看算退休金的時候是按社保繳費年限計算的。並沒有提到工齡的問題。具體的我也希望有個明白的高人指點一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社保繳費年限
你在A地繳納了8年社保,然後又轉入B地繳納5年社保,之後又轉到A地繳納3年社保說明你繳費已經16年超過了15年如果達到退休年齡在本地繳費超過10年就可以在當地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是按照當地的市社評工資計算的。
『伍』 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的概念出自哪個文件
要文件什麼意思?這一規定若干年了,是因咱們國家的國情制定的,國情就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國企、大集體的利潤被國家一把都拿走了,只留下生產成本。建立社保制度後,國家就把這段時間列為「視同繳費年限」,盡管是視同繳費年限,但國家每年往社保基金注資還賬。
你要查,就查2011年7月1日實施的「勞動保險法」之前的,社會勞動保障管理規定。
『陸』 2019年社保繳費年限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年社保費繳費時間2015年7月1日之前的按照2014年標准執行,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按照新的標准執行。
二、按照規定,參保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個人實際工資總額為基準,若高於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高繳費基數按不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上限;若低於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低繳費基數按不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下限。
三、繳費基數確定的原則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4年度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平均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准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准(不含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核定。
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以當地社保局公布標准為准。
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編制外職工繳費基數和費率同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醫療、工傷保險的有關事項另行文通知。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除原繳費基數在今年繳費基數的核准范圍之內並繼續保留原繳費基數,或原繳費基數低於今年繳費基數並願意按繳費基數下限繳費兩種情況可免於申報,由經辦機構統一調整外,其它情形由本人按企業參保人員的方法自主申報。
『柒』 社保繳費年限怎麼算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按理說工齡和社保版繳費年限應該權是一致的。社保的人說一社保繳費年限為主,工齡為輔。但是人才或職介說以工齡為主。現在比較糾結,但是我看算退休金的時候是按社保繳費年限計算的。並沒有提到工齡的問題。具體的我也希望有個明白的高人指點一下~~
『捌』 國家93年以前工齡視同繳費年限文件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發[1997]26號 1997年7月16日
『玖』 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是什麼
國家約在1992-1995年間(各省不同)開始實行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實行賬戶之前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缺失,那時候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員的工齡是需要認定的,但他們並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於是國家規定把他們的工齡看作為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年限,即為視同繳費年限。而之後,則根據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月數計算年限,即為實際繳費年限。
以吉林省為例,吉林省是1995年7月份開始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如果某個人是1980年1月份上班,之後正常參加養老保險到2013年5月份,則他的198001-199506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199507-201305為實際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