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會保險年報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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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報社保單位繳費基數,應為2016年1-12月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中工資總額累計金額.寫所有員工的工資總額,不是一位.
㈡ 社會保險分險種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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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列印《社會保險分險種申報匯總表》,請通過省網辦稅大廳()——社保費管理——社保費查詢——社會保險費申報繳款情況查詢可進行查看列印(上述操作適用於企業網上辦稅用戶)。
㈢ 1-6月社保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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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陸地稅網-社保管理-社保查詢-社保費繳費查詢-輸入月份-顯示出申報匯總表和申報明細和查看-點擊打開申報匯總-ok
㈣ 社會保險申報表年度匯總表如何列印
1、登錄當地省地稅網,輸入賬號和密碼登錄;2、選擇【社保費管理】---【社保費查詢】,點擊【社會保險費申報情況查詢】進入申報查詢頁面;3、輸入要查詢的申報稅費所屬年月,確認點擊【查詢】按鈕,點擊申報匯總表一欄,即可查看【社會保險費分險種申報匯總表】;4、點擊【申報明細欄】即可查看【社會保險費申報個人明細表】,點擊下方【列印】即可。
㈤ 怎麼把從社保局導出來的五險明細表匯總成一張表
你這種情況來,當地的人源社部門是沒有辦法幫你把五項社會保險合成一個表的。因為根據去年政府機構改革,醫療保險已經從人社部門分離出去,也就是說當地的人社部門已經不在管理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這三項了。所以你需要到醫療保障局去查詢你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然後到人社部門去查詢你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然後你自己再匯總一下就可以了,因為以前醫療保險沒有從人社部門分離出去的時候還是可以的,但是現在已經,不是一個部門了,所以比較尷尬一點。
㈥ 社會保險年報匯總表
工商年報社保單位繳費基數,應為2016年1-12月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中工資總額累計金額.寫所有員工的工資總額,不是一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社會保險費分險種申報匯總表
是呀,我也上省地稅網查過,但根本沒有匯總數據,列印不了呢!!
㈧ 社保中變更匯總表申請什麼意思
社保經辦人,是企事業單位具體負責社保工作的人員,可以兼職也可以專職。社保經辦人,一般從從事人事社保人員中確定,由單位的主管人員選派,不需要申請,到社會機構備案就可以了,變更也不需要申請。
㈨ 社保的匯總表中單位工資總額該怎麼填職工人數是參保的,還是全部員工呢
每個人的繳費基數應該是該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至於繳費總額是所有繳費人員基數的和:具體申報時就要注意,是否有下崗內退、退休人員等,這部分人員的工資
㈩ 2019年5月企業在崗職工參加養老保險情況匯總表怎麼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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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申報材料:
1、《XX市社會保險登記表》;
2、《XX市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XX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4、已建立養老保險關系的職工,應提供《XX市參加養老保險職工中(終)止繳費通知書》或《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結算表》;
5、XX市行政區域外流入的人員還須提交由轉出地社會保險機構提供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或中(終)止繳費憑證;
6、每年5月申報新年度繳費基數時,還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資情況表》;
7、首次參保人員應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張。
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持申報材料於前到該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或社保中心)業務大廳業務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申報材料,核准後蓋章返回匯總表、增減表各一份;
3、用人單位於次月到當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
PS:以上表格可前往社保辦理部門領取填寫。
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住房公積金辦理如下: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失業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新參保失業保險的公司應在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如做異動的單位需在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開出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拿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登記辦理手續,並蓋上現管轄失業辦的章,然後,再拿到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蓋章;最後,在拿到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辦理此事。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在失業辦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復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作記錄;
二、失業保險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3%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2%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1%計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