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什麼叫做視同繳費
視同收費指的是被社保局認定的未繳費的工作經歷。這包括軍齡,知青齡和實行社保繳費制度之前的工齡。這期間可免交社保,與實際繳費可連續計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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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軍齡視同社保繳費年限是哪的規定
軍齡作為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是國家文件明確規定的,很多的社保文件都提到了一點。
是不是你的人事檔案中相應材料不全?比如沒有完整的入伍資料或退伍資料?如果缺失檔案材料,可以到當地武裝部補材料。
如果入伍和退役資料都齊全,社保部門還不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你可以到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去申述,請他們出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希望採納。
『叄』 社保視同繳費什麼意思
視同繳費,是指職工在國家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就參加工作,沒有參加繳費,如果把這段年限不予計算,顯然是不公平的,為了不影響職工的利益,其沒有繳費的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還有,職工曾經參軍入伍,下鄉插隊或者根據國家的規定,可以認定視同繳費的時間,也可以視同繳費。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合並計算為繳費年限。
『肆』 社保視同繳費如何界定
按你的描述,視同繳費年限140個月是合理合法的。我就不明白社保局是依據什麼規定不認可呢?實在不行就去行政訴訟。
『伍』 社保視同繳納的部分錢數怎麼計算
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月數+實際繳費指數之和)(視同繳費月數+實際繳費月數)。
視同繳費指數=本人復員轉業、單位改制或離開原單位前12個月月平均基本工資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結果大於3.0的取3.0。
實際月繳費指數計算:實際月繳費指數=本人月繳費工資上年度全省職工(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補繳年限的指數計算:補繳應參保未參保期間或中斷繳費期間所欠養老保險費的,補繳年限的指數計算公式:補繳年限的指數=補繳時計征的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補繳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結果大於3.0的取3.0。
(5)社保視同繳費的規定出台擴展閱讀:
在職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
1、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列印並填寫申請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在申請表上加具意見並蓋章。
2、單位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填寫養老視同繳費年限審核批量申請情況表,在紙質版上加蓋公章,電子版提交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
3、有檔案管理權的市屬和區屬單位,由單位向參保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申請;沒有檔案管理權的市及區屬單位、個體工商戶的僱主、雇員等,向戶籍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申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受理、初審並加具意見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委託的審核機構審核。
4、市審核機構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在審核期限內予以批復。對資料不全的,審核機構發出補充資料通知書,由單位或職工補充有關原始資料。單位或職工補充資料後,審核機構在審核期限內予以批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視同繳費年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
『陸』 社保法政策規定1995年以前參加工作的為視同繳費基數計算方法
當地開展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家是*1995年6號文件),職工連續有效工齡,視同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見人社部1997年116號文件附件規定。
『柒』 社保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文件
這種情況可參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一、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二、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1、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2、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7)社保視同繳費的規定出台擴展閱讀:
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1、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2、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險經辦機構辦理,由工資發放單位向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個人的工資收入等基礎數據。
3、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目前國家技術監督局尚未公布社會保障號碼校驗碼,在公布之前可暫用職工身份證號碼。職工身份證號碼因故更改時,個人賬戶號碼不作變動。
4、個人賬戶建立時間從各地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個人賬戶時開始;之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從參加工作當月起建立個人賬戶。
5、1998年1月1日後才建立個人賬戶的單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從1998年1月1日起開始按個人繳費工資的11%記帳外,對1996年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還應至少包括1996、1997兩年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對1996、1997年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應包括自參加工作之月到1997年底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6、個人賬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帳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表式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同)。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8、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以上人員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9、個人賬戶計入比例為按第7條確定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
從1998年起至少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1%,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1%,最終達到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目前各地個人賬戶記賬比例低於或高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向統一制度的並軌工作。
10、個人賬戶的儲存額按"養老保險基金記賬利率"(以下簡稱"記帳利率")計算利息。記賬利率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並每年公布一次。
『捌』 社保有視同繳費,醫保有視同繳費嗎
首先,社保包括:抄基襲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的總稱。一般來講視同繳費年限只限於基本養老保險,即在社保規定未出台前就參加工作的職工,在社保規定出台後繼續在該企業工作,且該企業為他參加養老保險的,未繳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還有軍人的軍齡視同繳費年限。醫保是不存在這個政策的。
『玖』 社會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的
國家與2015年出台相關政策,但各省市執行開始的時間不盡相同。
2015年1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
在改革政策中明確:
1、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改按新辦法計發養老金,對於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設置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2、對於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人員,其改革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與改革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基本養老金。
(9)社保視同繳費的規定出台擴展閱讀:
一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