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浙地稅社保繳費基數行業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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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版費基數有關問題權的通知》(浙地稅函(2007)249號)是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退休職工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受改為減調整,與其無關。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
浙地稅函(2007)249號
一、關於統一繳費基數問題
用人單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統一以本月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二、關於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在崗職工工資總額;不在崗職工生活費;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員勞動報酬以及聘用其他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