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基數中包括生育津貼嗎
北京的生育保險的基數和醫療、工傷基數相同目前最低為3134,養老失業目前最低為2089。如果申報的基數低於3134,生育險自動調整到按3134的標准繳納,這樣一來生育津貼按單位平均工資發放的話很可能為3134或更高一些。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貼應該不算入工資基數內的。
B. 社保按最低標准交的,生育津貼按何標准發放
生育津貼報銷按單位繳費基數平均數。如果算單位都是最低基數,就按最低基數報銷
如果生育津貼報銷額低於職工本人工資的,差額單位補齊。如果報銷額高於本人工資的,全部給職工
C. 社保基數中包括生育津貼嗎
北京的生育保險的基數和醫療、工傷基數相同目前最低為3134,養老失業目前最低為2089。如果回申報的基數低於3134,生育險答自動調整到按3134的標准繳納,這樣一來生育津貼按單位平均工資發放的話很可能為3134或更高一些。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貼應該不算入工資基數內的。
D. 【公司給我們買社保基數遠低於實際工資,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發啊】
一,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按平時工資享受(不管是領生育津貼,還是領工資,對於勞動者來說,待遇是固定的):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一般工資和生育津貼只能擇一享受;
2,用人單位參加了社保的,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社保部門發放,生育津貼和平時工資之間的差額,由單位補足。
二,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3,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准,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E. 公司買的社保基數低於工資,生育津貼如何處理
生育津貼肯定是按照基數來領取的
你可以要求單位補差給你,單位不給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F. 公司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 實際工資要高出不少 生育保險要怎麼算
生育保險是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跟社保繳費數是沒版有關系的。
根據《中華人民權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6)社保按最低基數扣生育津貼怎麼算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四條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發。
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關於產假的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G. 生育津貼是扣除產假期間實際領取工資的金額還是要加上社保個人部分
津貼高於工資的部分單位要給你,不管你工資是按照總額1000還是實際到手500來算,津貼都高於工資,津貼是3000,除去你自己的社保繳納部分250元,你每個月能到手2750元,在產假期間公司每個月給你發了多少工資,再用2750元減去,剩餘的錢就是應該補發給你的。
生育津貼是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後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其中,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工資標準的,按照生育津貼發放工資。
(7)社保按最低基數扣生育津貼怎麼算擴展閱讀
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 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