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代繳社保和公積金如何做帳納稅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繳納社保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貸:銀行存款月末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扣除受客戶單位委託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為銷售額,適用稅率為6%。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扣除受客戶單位委託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為銷售額,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B. 收到代員工繳納的社保分錄怎麼做
收到代員工繳納的社保應作會計分錄:
借:現金
貸:其他應專付款——社屬保款
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等);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統籌退休金等);其他應付,暫收款項。該科目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和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C. 企業代扣代繳個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1、首先先要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職工薪酬/工資總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總額
2、然後再是發放工資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總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最後是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代收代繳員工社保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第四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第五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時,不論納稅人是否屬於本單位人員,均應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前款所說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帳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1]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指定支付應納稅所得的財務會計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為辦稅人員,由辦稅人員具體辦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
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有關領導要對代扣代繳工作提供便利,支持辦稅人員履行義務;確定辦稅人員或辦稅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將名單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D. 公司幫員工代扣的社保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發放工資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個人應承擔的社保及公積金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個人工資和福利等應代扣代繳個稅部分)
銀行存款
二、工資發放完畢,繳納社保時的應作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代收代繳員工社保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待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等。從社會保險費的確認、計提,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後期支付來看,這些環節是相互獨立、相互分離的,但同時又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
按照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應於職工為企業提供相關服務的期間確認當期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作為對社會勞動者的附加補償價值,在職工提供服務的各相應期間,及時確認和計量這部分延期支付的款項,並計入當期成本和費用項目,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必要費用。
1、其中,為直接或間接從事商品生產或勞務提供的職工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計人相關的成本費用,發生時,作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
工程施工
經營費用
貸:應付社會保險費
2、為行政管理人員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計人企業的管理費用,發生時,作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社會保險費
3、企業還應該為對企業作出過貢獻的離退休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這一費用計人企業的管理費用,發生時,作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社會保險費
「應付社會保險費」科目下,可分設「應付基本養老保險費」、「應付待業保險費」、「應付醫療保險費」、「應付工傷保險費,,等明細科目。「應付社會保險費,,科目是負債類科目,其債權人不是現在會計制度規定的「應付福利費」的債權人——職工,而是社會保險管理機構。
E. 養老保險代扣代繳分錄怎麼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
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5)代收代繳員工社保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層析法
層析法是指將事物的發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其步驟如下:
1、分析列出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編制會計分錄。
此種方法對於學生能夠准確知道會計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非常有效,並且較適用於單個會計分錄的編制。
F. 代繳社保如何入賬出賬
代繳社保的來入賬出賬情況如源下:
收到代繳社保的錢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代繳社保;
勞務派遣公司代繳,並開發票過來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代繳社保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G. 代收代繳的社保費如何作賬務處理
1、計提社保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代繳社保
2、支付社保費內時:
借:管容理費用-社保費
其他應付款-代收代繳社保
貸:現金/銀行存款
3、社會保險費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是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也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而社會保險金是社會保險專門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情況,按照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給勞動者(或其家庭成員)的社會保險待遇。
4、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按不同的保險項目進行,其主要繳納方式有自身開戶繳費、到社保經辦機構繳費、與社保經辦機構約定其他方式繳費三種。
H. 代收代繳社保開發票時的商品名稱怎麼寫
社保辦復理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制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I. 代收代繳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或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某人社保
J.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來:應付職工薪酬自--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10)代收代繳員工社保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