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繳費基數 > 員工自己繳納社保協議

員工自己繳納社保協議

發布時間:2020-12-14 02:10:33

⑴ 個人繳納社保怎麼辦理

一、個人通過工作單位繳納社保
如果你是企業單位,那麼你的企業單位就有義務和責任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繳納社保,社保費用由個人和企業共同承擔。
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
主要是針對戶籍所在地的一些沒有工作單位工作的人員辦理社保的一種方式,個人可以到社保局進行社保繳納,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部分,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以及工傷保險個人無法繳納。
如果除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之外,還想要購買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可以找第三方代繳機構,通過社保掛靠的方式來繳納社保。
三、第三方社保代繳機構進行社保繳納
對於剛剛從企業離職,又沒有及時找到新工作的,而不想個人社保中斷的,那麼就會使用這種方法。
1、個人與第三方社保代理機構簽訂代理社保協議;
2、個人確定繳納社保基數、繳納社保標准;
3、提供個人參保資料;
4、將社保費用與服務費用統一打給第三方社保代理機構,代理機構收到款項之後,幫其繳納社保。

⑵ 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一定要給其繳納社保

一定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第四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五十八條規定,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所以,即使說現在沒簽勞動合同,但至少已經成立正式的勞動關系,有了這點那麼公司那邊不能推卸員工繳納社保的責任。

(2)員工自己繳納社保協議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違背勞動法律的規定,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社保機構對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

①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二、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⑶ 單位職工自行繳納社保可以嗎

可以,但個人只能在戶口坐在社區繳納養老金和醫保險,而失業險、生育險、工傷險只能企業繳納。同時個人繳納的報銷比例比單位繳納的要低很多。

不如去找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代繳補繳,費用不高,方便省事。

⑷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

⑸ 自己簽定自繳社保協議後,自己後悔不繳社保有什麼影響

按照勞動法來講強制用人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即使員工個人放棄,所簽訂的放棄協議也是沒有法律效應的,員工可以和企業協商進行繳納,也可採取向人社局或仲裁機構投訴舉報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⑹ 員工自願不繳納社保協議書合法嗎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律義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即使員工自願放棄,公司也應版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權險,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七)社會保險;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⑺ 勞動合同中是否可以雙方約定由乙方自行繳納社保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 社會保險 。

閱讀全文

與員工自己繳納社保協議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