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繳納地是選工作所在地還是戶口所在地
1、如果是企業職工,則社保繳納地只與公司注冊地有關,與個人工作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無關,因為企業有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同。
2、如果是個人繳納,則選擇戶口所在地繳納。因為個人繳納社保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去戶口本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繳費手續。
3、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4、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中國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沿革
1951年2月,政務院公布了《勞動保護條例》,標志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
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
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㈡ 中國郵政職工按百分多少交社保
養老保險全國統一8%。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各省政策不完全一樣。
㈢ 郵政社保交到那單位
每個地市都有社會保險管理局,單位的人事部門會知道具體負責的科室。
㈣ 分公司員工社保繳納地是否可以自行選擇
不是的,只可以和公司協商
㈤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的具體地址在哪裡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根據單位屬地到所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辦理。
西安市社保辦理地點: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廈三樓大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都在此處辦理參保立戶登記。
西安市用人單位參保立戶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1、《西安市社會保險皮攜參保單位登記表》原件。
2、《西安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表》原漏襲件。
3、《西安市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原件。
4、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燃搜伏登記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開戶許可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要提供開戶銀行在中國人民銀行行號。
6、上月職工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原件,原件、復印件。
㈥ 北京郵政給職工繳納社保歸哪個區
在職正式職抄工是必須繳襲納社會保險的。
社會保險的特點:
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
㈦ 勞動合同簽訂地和員工工作地不同,社會保險怎樣繳納繳納標准按勞動合同簽訂地還是員工工作地
對於勞務派遣用工社會保險參保地問題,現行法律法規(即使是2011年7月1日即將實行的社會保險法)無明確規定,只能使用一般參保規定。根據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規定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96號)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經批准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的用人單位除外),單位所在地是指單位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中載明的地址或住所地。單位所在地與生產經營.分離,到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確有困難的,也可以在單位生產經營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但該選擇權首先在用人單位,即社會保險部門不能強制用人單位在經營地參保,所以,勞務派遣公司不是必須在工作地為該職工參保。
不過《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可見,由哪一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的。
㈧ 社保明細在哪裡列印
到就近的社保局單位列印。
類型有三種:
1、員工查詢、列印本人明細參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員工委託他人查詢本人參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人社保卡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除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其餘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2、單位查詢、列印本單位員工個人參保信息的,需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查詢證明材料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證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查詢、列印個人參保明細清單屬不收費業務。
所以企業有時會提到列印企業的繳費明細其實就是列印繳費通知單;企業在系統里無法查看到給具體某個員工繳納的明細,若想知道可以到社保中心自助機輸入此員工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或者員工自己登陸天津市人力資源或社會保障網進行查詢。
(8)郵政員工社保繳納地按哪裡的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
㈨ 郵政儲蓄員工給什麼樣編制的員工繳納五險
省編??
什麼意思
郵政大體分三部分人
歷史遺留和有關系的
人家是由正式編制的
正式聘用合同制的
還有就是最慘的
合同臨時工
㈩ 分公司員工社保在哪交
很多小微企業的辦事處或者分公司由於種種原因限制,導致無法正常為自己或者自己公司的員工購買社保,這樣一來就直接影響自己的福利待遇享受,同時也
導致了員工福利待遇得不到最起碼的社會保障。如今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員工的保障意識也在逐步加強,人們對這一塊的認識也是越來越深,這也是限制社保的種
種限制和優惠政策導致的,而且現在人們的投資意識也越來越強,更多人會明智的選擇投資於國家的社會保險保障體系,不論從個人保障來說還是在日常生活來說,
社保給我們現有的政策制度下帶來了很多便利。解決方法大致有以下幾種:
方法一:公司不為員工辦理社保,將社保費發給員工,由員工自己上社保(有B地戶口的員工可在B地人才交流中心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上社保,其他地區戶口者在其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上社保)。發放社保費金額可以按照B地個人上社保所需費用最低額計算,也可按照B地法人為員工上社保的單位應繳納最低額計算。
優點:操作簡便,省錢。
缺點:首先,有非法逃避社保義務而被查處的風險;第二,員工可能自己並不上社保,一旦出事讓公司負責;第三,員工即使自己上了社保,在出事或離職時仍可
能以法律為依據認為公司沒依法辦理社保而要求賠償;第四,員工以個人身份不能上工傷、生育險,一旦出事,公司還得承擔責任;第五,員工即使為了工作暫時接
受,心中會懷有不滿,缺乏歸屬感。公司對員工的凝聚力減弱,員工隊伍穩定性受影響。公司可以採取一些措施減少上述風險,例如,就此種社保處理方法與員工簽
約明確員工同意此種方法,要求員工上社保後拿繳費單報銷以確認員工上了社保,等等。但仍然不能完全消除上述風險,即使考慮到現在經濟危機,對企業社保不規
范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所減弱,可一旦打起官司來,結果仍難以預料,因為不合法是明擺著的。
方法二:公司為員工在A地上社保。
優點:完全合法,沒有任何法律風險。
缺點:員工名義上有了社保,但並能享受完整的權益:員工離職或退休時,養老險只能轉移個人繳費部分,單位繳費部分不能轉移;醫療險有些地方可以做異地登
記,在B地醫院就醫,在A地社保報銷,但報銷手續麻煩,耗費時間長。但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險均能享受,但社區醫療無法享受,且住院報銷會有一定比例的
影響。
員工的怨念會較大,不利於公司整體氛圍。
方法三:公司在B地委託社保代理機構辦理保險
優點:合法,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員工可以在當地享受到完整的社保權益;社保辦理手續由代理機構打理,公司管理成本降低;員工與公司簽勞動合同,屬於企業正式員工,與勞務派遣法相比,解決了員工的歸屬感的問題。只是醫保的醫療本上的單位名字寫的是代理公司的名字。
而且現在新出現的「好易保」網上社保代理服務平台,在線就可以操作,無需各種人情、排隊的煩心。
缺點:公司要向代理機構支付一定的服務費,遠低於普通人事的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