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南京企業職工社保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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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職工當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Ⅱ 請問南京地區企業為員工社保繳費比例怎麼算的誰知道
南京市的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如下:
養老:單位21%、個人8%;
失業:單位2%、個人1%;
醫療:單位9%、個人2%;
工傷:單位0.5-1.2%個人不交;
生育:單位0.8個人不交。
如有什麼想問的可以飛我。
Ⅲ 南京社保公司和個人繳納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你好!南京社保五個險種的比例分別是:養老單位的比例為20%、個人8%;醫療單位的比例內為9%、個人2%;失業容單位的比例為1.5%、個人0.5%;生育單位的比例為0.8%、個人不交;工傷單位的比例為0.5--1.2%不等根據單位的風險類別確定、個人不交;公積金單位交的比例是8--12%單位可以選擇,個人交多少單位同樣也為個人交多少。繳費基數原則是按職工個人上一年的實際收入(按應發工資計算)的月平均數。但最低不得低於2200元。個體戶除了養老保險單位的比例為12%外,其它都一樣。基數最低2200元
Ⅳ 2019南京社保繳費比例公司交多少個人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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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3年社保公司與個人的繳費比例是
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醫療保險單位繳9%,個人繳2%+10大病醫療救助;
失業保險單位繳2%,個人繳1%;
工傷保險單位繳0.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0.8%,個人不繳費。
Ⅳ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比例是多少
單位:養老:20%;
失業:1%;
工傷:0.3%~1.9%不等,按經營范圍危險程度確定;
醫療:10%;
生育:0.8%;
住房:12%。
個人:養老:8%;
失業:0.2%;
工傷:無;
醫療:2%+3元;
生育:無;
住房:12%。
Ⅵ 南京五險一金怎麼交的比例多少
南京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2、生育保險(單位繳,個人不繳)
3、工傷保險(單位繳,個人不繳)
4、醫療保險(北京政策為,單位繳10%,個人繳2%+3塊錢)
5、失業保險(單位繳1.5%,個人繳0.5%)
6、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最高不超過12%的公積金)
(6)南京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比例擴展閱讀:
五險一金和商業保險的區別
1、屬性不同。社會保險的依據是國家《憲法》,是國家的基本社會政策和勞動政策,是通過國家或地方立法強制執行的。商業保險是國家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是人民保險公司運用經濟手段進行的經營活動,這種經營活動是由保險者與被保險者雙方按照自願原則、通過簽定契約來實現的。
2、保險的對象和作用不同。社會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為保險對象,其作用是保障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和失業時的基本生活,這種保障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商業保險是以投保的自然人為保險對象,其作用是根據契約規定給予投保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3、待遇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從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會出發,著眼於長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隨著物價上升和社會生產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業保險只著眼於一次性經濟補償,給付水平的確定只考慮被保險人繳費額的多少,而不考慮其他因素。
4、管理體制不同。社會保險的管理體制是以各級政府主管社會保險的職能部門及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機構為主體,為實現法律賦予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而對勞動者的社會保險事務實行人、財、物的統一管理。商業保險的管理體制是自主經營的各經濟實體自主經營,其管理工作全部圍繞嚴格履行保險合同而進行的。
5、立法范疇不同。社會保險是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也是國家對勞動者應盡的義務,屬於勞動立法范疇。商業保險是一種金融活動,保險合同雙方的權利受經濟合同法保護,屬於經濟立法范疇。
Ⅶ 2019南京社保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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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職回工當答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Ⅷ 2019南京社保繳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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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專的繳費基數。職工當年度(屬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