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登錄北京市社保網上服務系統時提示:賬戶不存在,請到繳費經辦地區辦理開戶
兩種可能:1、社保登記號錯誤 2、數字證書需要從新綁定一下。 由於你前一天開通過,估計就是網路的問題,小等兩天吧。
『貳』 在北京社保網上查詢單位社保繳費情況顯示收款未到賬是什麼意思
是10月開始繳費的?還是開始參保的?
如果是10月開始繳費的,現在剛好能查到10月的
如果是10月開始參保的,扣費是在11月,要到下月才能查到
『叄』 北京社保卡公司正常繳費但是為什麼醫院不能用已經激活過了
你看看是否你去錯了醫院
北京單位辦的醫保卡不是全部醫院你都能去,除你內填報的四家醫院可容去外,A類醫院醫院可以隨意去,醫保類中醫醫院和醫保類專科醫院都可以去持醫保卡就診
非醫保醫院不能用,需要填報才能去的醫保醫院無法使用醫保卡
你持醫保卡去你填報的醫院給掛號員看下是否能正常掛號使用,如可以那就不排除你去錯醫院,如你填報的醫院都不能使用醫保卡你再找單位幫你協查
你去北京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注冊後登陸看看你社保醫保繳費狀態是否正常
『肆』 北京社保增員提示單位繳費區縣不一致,轉入人員增加失敗怎麼解決呢
我今天也 遇到來了這個問題,只需源要把企業 基本信息里的辦 公地址改成和注冊地址一樣就ok了。
修改 路徑為:「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申報業務管理」->「單位基本信息變更 」
注意: 修改完基本信息,當時不會立馬變過來,不用管它,直接去做增員即可。
『伍』 北京公司社保要減員 在網上提交減員資料 總是不成功 說原因不正確什麼的 業務總是失敗 是 怎麼回事 急急急
哦!這是因為這個公司的社保戶裡面之後金某某一個人!
所以不能再幫金某某也做減員了,否則就沒人了。
社保戶上至少得保留一名員工。
『陸』 在北京交的社保,原單位本月20日做的減員並且導入成功,但是新單位做增員的時候無法增加,說我正常繳費。
你確定原單位社保已經轉出了嗎?
20日做的減員是不能立馬轉出的,因為下個月要繳納當月社保,要轉入要等下月繳納完社保轉出後才能進行轉入操作。
『柒』 請問大家知道個人繳納社保,余額不足扣款不成功
你還是去社保中心咨詢一下吧,我們這里繳納社保都是一個單位有專門的專管員每月去社保中心辦理,不能向你說的自動扣款,個體在靈活就業這邊繳納,一年繳納一次,一次直接繳到指定銀行賬戶裡面。
『捌』 企業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如何處罰(北京)
企業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規定
繳費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記帳冊,致使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征繳;延遲繳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社保經辦機構依照《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除補繳相應社會保險費之外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拒不繳納社保費的處罰:
社會保險費的補繳,索賠每月二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都可以自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求助於當地勞動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如果不能解決,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玖』 首次下載北京單位社保費管理客戶端登記出現未查詢到社保繳費登記信息,什麼原因導致
這個系統很bug,很多單位這種情況。如果你也遇見這樣的提示,而且稅務局沒有主動打電話告訴你登錄信息的話,需要自行去所屬區縣社保大廳的稅務窗口,帶著營業執照和社保登記證去要你們單位的登錄編號及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