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社保要社保證 五證合一了怎麼辦
說明你們單位沒有辦理社會保險證,更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想辦理五證合一,就先辦理社會保險證,並給員工繳納社保吧。
㈡ 五證合一社保一定要辦理嗎
五證合一社保不是一定要辦理,可以選擇不辦理或者辦理,一般如專果在工作單位選擇屬不辦理社保,會有社保補助。
辦社保卡需要的資料:
1、身份證以及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
2、還沒有辦理二代身份證或二代身份證丟失的參保人員,提供本人戶口頁的復印件;
3、如果是特殊人群應提供特殊證件復印件(如:傷殘證、工傷證、低保證等)。
辦社保卡的流程:
1、核對個人基本信息。
用人單位(學校)可通過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申報系統或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窗口核對個人基本信息;
非在職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本轄區街道(鄉鎮)核對個人基本信息。
2、領取社會保障卡。
在職人員可通過單位(學校)統一領取;
非在職人員可到本轄區街道(鄉鎮)領取。
3、開通社會保障卡。
參保人領取社會保障卡後,本人持社會保障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對應銀行窗口開通社會保障卡;
未成年人需由監護人持社會保障卡、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戶口薄原件辦理。
㈢ 五證合一了,社保怎麼登記的最新相關信息
一、「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要求
「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是指整合原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受理登記申請,核發一個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已下簡稱「新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等部門共享企業登記信息,不再單獨核發登記證件;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改為使用新營業執照辦理。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是政府簡政放權、推進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創業准入制度成本的重要舉措,也是優化社會保險服務的重要內容,社會保險、工商、銀行等部門間要密切協同,高效、穩妥地做好登記制度改革推進落實工作。
二、「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工作流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企業注冊登記申報,核發新營業執照,進行社會保險相關業務告知,按日將社會保險登記所需的工商注冊登記信息(以下簡稱注冊信息)及變更注冊信息推送至數據交互平台。
(二)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日接收注冊信息,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類型、企業登記機關、開業(設立)日期、住所、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登記狀態,完成企業相應的社會保險信息登記。
(三)企業持新營業執照到北京市社會保險合作銀行辦理開戶手續,按照「銀行繳費」方式,簽訂銀行繳費協議書。原「社保繳費」方式對於企業不再啟用。
2016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間注冊成立的企業,暫用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前2位和後10位代碼組合,作為臨時的社會保險登記號。
(四)企業在成立30日內向注冊地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申報參加社會保險。
企業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簡稱網上平台),依相關要求和提示進行新參保單位信息網上申報(推薦使用);或應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簡稱單機版軟體,可通過網上平台下載至本地安裝使用)進行參保信息填報。
企業錄入登記信息並提交確認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一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通過單機版軟體申報的還需生成單位登記數據報盤文件。攜帶上述材料及新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銀行繳費協議書原件、復印件一份,到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審核相關材料及數據准確性。審核通過的,在兩份登記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並返還企業一份,連同上述復印件一並留存,完成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工作。
企業完成參加社會保險登記工作後,可辦理單位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數字證書申請、激活或已有數字證書的授權業務。
(五)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日接收企業的變更注冊信息,更新相應的社會保險登記信息。企業不需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注冊信息變更。
企業其他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申報變更。
未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社會保險登記一並注銷;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應在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辦理注銷登記。
企業應確保登記信息准確、申報及時。要避免地址和聯系方式信息不準確,導致無法告知相關事項;要避免銀行賬戶信息申報錯誤或社會保險信息與銀行信息不一致,導致繳費失敗產生滯納金或影響待遇按時支付。
(六)企業應依法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申報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登記。
三、落實「五證合一」有關社會保險工作安排
(一)按照新老制度並行、設置過渡期限的辦法,穩步推進落實「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9月25日及以前注冊成立的企業(簡稱「老企業」)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沿用原工作模式。原工作模式下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繼續有效。「老企業」應於2017年6月底前全部選擇「銀行繳費」方式。
2016年9月26日及以後注冊成立企業(簡稱「新企業」),應用「五證合一」登記模式,不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在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暫用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前2位和後10位代碼組合,作為「新企業」臨時的社會保險登記號。
2017年10月1日零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社會保險合作銀行信息系統將「社會保險登記證號」項變更為「社會保險登記號」項,由12位擴充為18位,並同步更新信息。應用18位社會信用代碼替換「新企業」臨時的社會保險登記號,作為社會保險登記號;應用18位社會信用代碼作為已領取新營業執照(包括按照「四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的新營業執照)且已選擇「銀行繳費」方式「老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號,其社會保險登記證及證號不再有效。
2017年10月1日起,取得新營業執照的企業全部應用「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模式辦理參加社會保險、信息變更、注銷登記等業務,應用社會信用代碼作為社會保險登記號,應用新營業執照辦理社會保險業務。
2017年10月1日及以後換領新營業執照的企業,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依據企業注冊信息變動情況,按日自動更新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號等注冊信息,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有效;企業應持新營業執照及時到繳費銀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號等信息變更,避免繳費失敗。
「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過渡期結束後,企業一律使用新營業執照辦理社會保險業務,原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有效。
(二)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狀態信息在企業信用信息平台進行公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部門可依據企業參加社會保險信息和企業信用信息開展監督檢查和提示、告知工作,對未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行為予以查處。
(三)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等非企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工作模式不變,並逐步採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證管理。
㈣ 五證合一 社保號是多少
社會保復險登記手續 1、繳制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⑴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⑵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⑶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㈤ 「五證合一」後社會保險服務會受影響嗎
不受影響,」社會保險登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30號),規范「五證合一」後企業登記和參保繳費行為。具體適用范圍是啥?企業社保登記流程有啥變化?與職工參保登記咋銜接?
「五證合一」社保管理
適用范圍
從2016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未納入「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管理的單位仍按原辦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並逐步採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證管理。
企業社保登記辦理
流程簡化
新成立的企業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實行「五證合一」制度改革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要求企業提供的銀行賬號等指標項目,改革後由企業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提供。
企業辦理「五證合一」登記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接收工商部門交換的數據,生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表》,並按規定存檔。企業登記信息變更或注銷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依據工商部門的交換數據及時更新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其中,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仍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登記。
企業社保登記與參保登記
咋銜接
接收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公開信、公告、簡訊等多種方式,提醒、督促已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產生用工後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逾期仍不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的,經辦機構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工參保繳費義務。
企業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核對「五證合一」營業執照。對於已從工商部門獲取數據信息的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直接調取該單位基本信息,補充開戶銀行賬號等有關資料,完成職工參保登記。職工參保登記時補充的相關信息發生變更的,由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虛假申報社保參保繳費
將受到懲戒
簡化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流程、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定期驗證換證規定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繼續做好年度繳費基數的申報和核定。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定期驗證時,要求企業填報的參加社會保險人數、繳費工資總額、繳費金額、欠繳社會保險費等情況,納入企業年度報告,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對已取得「五證合一」營業執照並產生用工的企業,應通過查看參保繳費證明和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等方式,核驗是否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對存在虛假公示、申報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等情況的,要督促企業更正;情節嚴重的,應商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㈥ 「五證合一」後社保怎麼辦理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內業、股份制企業、容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地稅登記證;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社保卡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㈦ 五證合一必須交社保嗎
1、兩者無關的: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及《社會保險法》第4條的相關規定專,用屬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就應該為勞動者參保社保;
2、這與五證合一政策的出台,是不存在因果關系的,不管是政策出台前還是政策出台後都應該參保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㈧ 五證合一社保是那幾個號碼
五證合一社保號碼每個人的都是不一樣的,具體的還需要詢問辦理的地方。
㈨ 現在說是五證合一,那我辦理社保還需要去社保中心開戶嗎開戶都需要什麼資料和之前的程序是否一樣
雖說現在五證合一了,但是公司上社保還是需要去社保中心開戶的。
開戶所需迴流程答和資料和之前一樣,所需資料如下:(帶好一證通做關聯,方便以後增減員)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以及復印件一份 2.開戶許可證原件以及復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一份 4.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開戶前需要帶著公章去銀行簽) 5.開戶之前需要在社保網上做網登(社保單位信息登記表、銀行繳費協議、單位銀行信息各准備兩份) 以上復印件均需要加蓋公章 每個地區不同,提前打電話問是否需要約號或者直接現場辦理,詳情中智信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