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人企業不幫員工購買社保和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違法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制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㈡ 工廠所有員工都不簽勞動合同也沒買社保,怎麼辦
公司應
員工入職起
月內(試用期內
要與員工簽訂勞專
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屬
合同
若沒
簽訂書面勞
合同
應
第二
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社保
強制險
公司必須要
員工購買
公司應
員工入職起
月內與給
交社保
若公司沒
買社保或沒
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
員工
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補交
2
社保
員工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仲裁委
事
仲裁委
受理范圍
處理
沒
買社保
深圳
實踐做
員工
能直接
迫提
離職
員工要發函給公司
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若公司
月內沒
補交
員工再
提
離職
要求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
月工資
㈢ 工廠沒給員工買社保也沒有勞動合同離職可以要求單位補償嗎
工廠沒有給員抄工買社保,也沒襲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的時候還是可以得到企業的相應補償。
因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依法繳納社保,企業與員工一年之內不簽訂勞動合同運動可以要求雙倍的工資補償。
你現在可以去你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他要求企業對你們進行雙倍工資的補償,而且要把之前沒有繳納的社保補齊。
㈣ 公司未繳納社保,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該怎麼辦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可以要求簽勞動合同,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版,離職權可要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
1.要求簽勞動合同,且從建立勞動關系起已超過一個月,可以主張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從工作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您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求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如不補繳就用現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解決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組織不能補辦導致其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因,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賠償。
3.離職要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補償金,不滿6個月賠償 0.5 個月工資,滿6個月也算一個月工資。具體按照_實際工作時間來計算。
㈤ 進工廠必須簽了勞動合同才能買社保嗎
不是的,但是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最長可以要求支付11個月工資。
社保部門在辦理勞動保險時並不以勞動合同為依據,而是以職工名冊和工資單為依據。
但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自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後,超過一個月不與勞動簽訂勞動合同的,要給員工以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㈥ 工廠所有員工都不簽勞動合同也沒買社保,怎麼辦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專勞動合同,若沒有屬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購買,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給你交社保,若公司沒有買社保或沒有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員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補交過去2年的社保,但員工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補交社保,仲裁委會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圍,不會處理。
沒有買社保,深圳的實踐做法是員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員工要發函給公司,要求公司補交社保,若公司在一個月內沒有補交,員工再可以以此提出離職, 要求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
㈦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不和員工簽合同怎麼辦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可以要求簽勞動合同,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專保,離職可要屬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
1.要求簽勞動合同,且從建立勞動關系起已超過一個月,可以主張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從工作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您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求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如不補繳就用現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解決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組織不能補辦導致其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因,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賠償。
3.離職要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補償金,不滿6個月賠償 0.5 個月工資,滿6個月也算一個月工資。具體按照_實際工作時間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