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6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為多少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內上年度職工平均容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Ⅱ 2016山西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標準是多少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交費基數,是以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為標准,從60%到300%作為交費基數,共分六個檔次,你可以選擇合適的檔次交納,你也可以撥打統一服務熱線12333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Ⅲ 預測山西省太原市2015-2016年社保個人繳費基數最低值
既然是預測准確性就很難達到。如果你知道今年的太原社平工資,你就上浮12--15%得出來的數字,再X上30%就是預測數字。
Ⅳ 2016年社保繳費基數
2016社保的繳納金額是根據你的工資基數和年限以及所在的城市來計算的
比如:上專海,工屬資3500元
單位繳納1225元,個人繳納367.5元,差不多個人繳納三成,公司繳納七成
一般來說,都是當年繳費比去年的繳費基數要高些,如果遇到當年公布的社會平均工資低於去年的平均工資,也是維持繳費基數不變。
Ⅳ 2016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依據如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規定:
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2、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計入社會統籌基金。
3、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4、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5)山西省2016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繳納基數的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Ⅵ 2016年山西省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 山西省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
繳存基數可以到社保局查詢。
社保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專各地不同屬)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
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Ⅶ 2016社保最低繳費標準是多少
這種提問方式你得不到回答。首先,社保繳費是以當地當年社保繳費基數,按一二三分檔次繳納的。不知你所在地區,不知當地當年社保繳費基數,最高最低繳費都不知多少。
Ⅷ 2016年山西省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 山西省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
怎麼算這是統計局的事與個人無關。只要公布了社平工資(也就是社保繳費基數),個人只管按基數繳費。目前為止全國各地都還沒有公布社平工資。
Ⅸ 2016年山西省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復關於五險制一金的論述:
1,關於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