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社保工傷保險,公司給傷者賠嘗金,社保局應該有沒有理賠
如果工傷引起的傷殘,不但公司有賠償社保局也有賠償的,前提是公司給你買了工傷保險才有這個待遇,沒買就是公司全賠,醫葯費,誤工費,營養費,還有傷殘鑒定後的賠償。
㈡ 工傷認定後社保局不賠付怎麼辦
一、認定為工傷後,單位不賠償怎麼辦
您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條第2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即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是直接的賠償責任人,但這並不意味著在用人單位拒絕賠償或無法賠償的情況下,勞動者便索賠無門。因為《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當勞動者發生工傷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華律網
二、工傷處理程序
工傷處理得按以下先後程序進行:
1、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有勞動合同時不需此程序);
2、認定了勞動關系後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包括認定後可能發生的訴訟;
3、做勞動技能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特別註明不是司法鑒定);
4、根據鑒定結果主張工傷賠償,提請仲裁,賠償請求又存在著是否一次性解決即終止用工與否兩種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張。
以上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於工傷賠償方面的相關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工傷賠償標准,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如果您對工傷賠償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咨詢華律網的專業律師。
聲明:該作品系作者結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侵權請通過投訴通道提交信息,我們將按照規定及時處理。【投訴通道】
該頁面已經被訪問過5953次,據統計:
㈢ 工傷認定後社保和公司分別賠償哪部分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社保局認定工傷但企業賠擴展閱讀:
工傷認定後一般還需要勞動能力鑒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㈣ 工傷是公司賠償_還是社保局賠償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二)工傷康版復費用; (三權)住院伙食補助費; (四)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七)一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 (八)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九)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十)喪葬補助金; (十一)供養親屬撫恤金; (十二)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十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 (十四)停工留薪期的生活護理費; (十五)保留勞動關系但難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 (十六)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上述第(一)項至第(十二)項,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十三)項至第(十六)項,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其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屬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標准支付,其他的項目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職工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㈤ 社保局認定了工傷,用人單位還賠償嗎
以鑒定復的傷殘等級,對應制你工傷所在省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裡面規定的賠償標准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准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㈥ 有二級工傷已經鑒定完,有工傷認定書,公司給上的社保,但是社保是發生工傷以後上的,現在公司不想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專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屬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所以這個工傷賠付是由公司按照規定進行賠付的
㈦ 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後以認定工傷可是保險公司不予賠1償社保局給賠償多少
首先要確定有沒有參加社保,如果有的話,是工傷基金賠付,如果沒有的話,是由公司承擔。
至於賠償多少,則是根據上一年度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為26955元。據此, 2014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539100元,另加喪葬費和撫恤金等。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為28844元。據此,2015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576880元,另加喪葬費和撫恤金等。
具體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第四十條: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㈧ 工傷死亡是公司賠還是社保局賠
如果因工死亡,而且公司也繳納了工傷保險的話,那麼就需要到工傷部門辦理工回亡認定答,被認定為公亡之後才能拿到喪葬補助金、一次性補助金以及撫恤金。這部分錢是由工傷保險負擔的。
如果工傷保險部門認定不是工亡的話就需要跟公司協商了。
㈨ 我受了工傷公司沒購買社保的我自己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後面公司給我報了工傷,這樣是怎麼理賠的
受傷了,公司沒購買社保,我自己去社區申請工傷認定,後面公司給報銷啦,自己怎麼申請工傷認定?如果你沒有白工傷保險的話,這個應該是不給參加報銷的吧?
㈩ 工傷認定後社保和公司分別賠償哪部分
工傷認定後,其補償全部歸人社局劃撥費用。
工傷認定必須在人社局指定醫內療機構做傷殘鑒定,容根據工傷鑒定等級來補償,不叫賠償!標准全國統一,只是根據各地區當年城鄉居民基本消費指數來劃定額度(因為和地區消費水平不一)。
公司因為按時繳納了職工保險,因此,公司不再具體負責,只不過公司人性點也許另行補償工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