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員工入職時已經個人繳納當月社保,公司如要重復繳納嗎
最普遍的介紹:社保問題
特點是什麼:已經繳納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社保規定
其它含義:公司需要當月做增員,不重復繳納。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應繳納社保金,退入職員工。
㈡ 入職後多長時間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請回答的時候提供法律依據,謝謝!
我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用工單位起一個月內,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試用期也不例外,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如果沒交可以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㈢ 請問將一個新入職員工社保多交了幾個月,公司是否可向社保局申請退回多餘款。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呀
一般是個人才能退回,這也要看當地社保部門的規定,有些地方的社保部門
規定只能轉不能退。以公司名義肯定是不能退的,這個是員工應享受的福利,是企業的義務
㈣ 關於新員工入職後,社保怎麼處理
新員工入職按規定就要交納社保,具體在執行中一般公司如果是15號前入職的,當月會繳,15後後入職的次月交納。工傷比較多的最好是入職當天就申報。
㈤ 勞動法規定員工入職多長時間繳納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㈥ 深圳社保繳交基數弄錯能否申請退回單位有個員工在入職的時候我不小心把社保繳交基數多寫了一個0,多繳
你所描述的情況,在深圳社保局-辦事指南-社保徵收-《社會保險退費業務》中沒有列,無法退回可能較大,畢竟是自己出錯。建議打12333或到所屬社保局咨詢確認。
㈦ 我們單位要求我們新入職的員工簽一份放棄社保協議,然後每個月多給我們兩百塊錢,請問這個協議有效嗎
如果你們是勞動關系的,那麼放棄社保的協議是不合法的,簽了也沒有法律效力的。社保是法律規定必須繳納的。只要你入職的時候已經畢業,達到法定勞動年齡,那麼你的公司應該從你入職的時候就開始為你繳納社保,以前未繳的時間可以要求補繳。
㈧ 員工入職繳納社保、離職停繳社保時間如何確定
一、員工入職繳納社保的時間一般是從入職之日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為該員工辦理繳納社保的手續,從每月的月底,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員工應當繳納社保的那部分。
二、員工離職繳納社保,如果員工提前提出離職,當月可以辦理手續,次月開始不繳納,當月是要繳的。員工在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員工所有的工資,並在十五日之內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公司社保辦理具體流程:
須帶證件和材料:營業執照(或用人單位批准成立批件)、地方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銀行開戶許可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去醫保中心交醫保,交好了填表格。5-25日去當地社保,辦理3個工作日後領證。
首先要進行社保登記,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營業執照時已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好)、法人身份證號碼、稅務登記證到社保中心進行社保登記。進行了社保登記就可以辦理社保了。
1、簽定勞動合同
2、辦理《就業登記證》。
3、新參保人員到社保局個人建檔,生成社保號、採集頭像、申請勞動保障卡。此環節由員工本人辦理。
4、填寫《勞動合同備案情況表》並蓋章。
5、帶1、2、4去社保局辦理勞動備案,得到一張蓋章的備案情況表。
6、帶5去單位參保處填寫《社會保險在職職工花名冊》一式三份,蓋章。以前沒參保的把個人制勞保卡的回單給他,參保過的交一張原單位給的社保結算單。
7、去醫保中心交醫保,交好了填表格。
㈨ 中途入職的員工,社保該如何繳納
可以這樣:15日以前入職的員工這月增加社保,15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下月增加社保我在我們公司是這樣辦理的。
㈩ 入職後的社保單位該如何交納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入職後的社保單位交納社保所需資料: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經辦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4、人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入職後的社保單位交納社保辦理流程:
第一步: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局;
第二步:辦理繳費登記;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
入職後的社保單位交納社保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