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私人企業破產員工可以一次性買社保嗎
《企業破產法》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內下列順序清償:容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就是說,可以給你們補齊以前欠的各類社保費用,但前提是,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還能餘下錢來。
不過,政府一般會優先考慮補社保的,穩定第一嘛
但是,你如果要求企業給你一次性交到你退休,把未來的錢也交上,這是不可能的。
㈡ 企業破產職工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企業破產後,企業員工應該何去何從,能夠獲得什麼權益?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布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資標准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最後,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㈢ 公司破產,員工怎樣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你們應該一起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要求和單位協商解決問題
㈣ 關於企業破產補償是對原職工社保補繳的期限問題。
補交到職工社保關系轉出為止。
任何企業出現破產的情況下,職工是完全可以得到補償的群體,根據我國的法律只要大家和單位存在著勞動關系,在企業破產的情況下就應該得到補償,而且職工的補償是在其他債務之前的,是第一位的補償。
企業出現破產的情況下,員工的社會福利是有保障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單位的破產財產中還應當留有一部分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樣可以保證職工的社會保險福利。
按照工作年限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的情況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4)企業破產員工社保最低保障是多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根據勞動法,公司破產,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准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破產企業職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補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㈤ 公司破產員工的社保怎麼辦
私人企業破產後員工社保怎麼辦,社保類型是直接轉為個人了嗎?
答:企業破產後沒有企業為你交納費用則為暫停交納。
如果企業破產後我等5個月後(期間無繳納社保)在去其他企業上班繼續繳納社保,原破產企業的醫療保險這些是否是續接的,還是說繼續重新開始計算。期間中斷的時間是否要補齊?
答:中斷了的社保,可以後續性累計,如果交納時間比較短,且在中斷期間發生醫療事件時報銷與否的規范不一樣,(如參保人員需要持續繳費第三個月起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不滿六個月,最高獲醫療補償不超過1萬....)
個人建議,企業中斷交納了,個人應該自行交納,按原來的社保基數標准交納,找到新工作後,再轉移(填寫社保賬戶信息)給新企業繳納。
㈥ 公司倒閉,員工要求補繳社保,怎麼補法,需要多少時間
你要求立即補繳全部。
申請勞動仲裁吧
謝謝你的提問
㈦ 企業破產後員工的養老保險怎麼補繳
破產企業職工從破產之日起轉為靈活就業形式,繳費比例從單位的28%降為20%,需要個人到本地社保部門辦理接續手續,以後每年自己去繳費
㈧ 企業破產職工怎樣交養老保險
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對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明確規定:
1、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
2、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沒有參加的企業,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中支付;
3、處置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無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所得中依次支付。
原勞動部於1995年印發了《關於不得對企業離退休人員採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通知》,明確指出:
凡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和工齡條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職)金,不得採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
凡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進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規定達到規定年限(15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按月支付其養老金,不得採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