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0年在長春,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怎麼算
(一)職工個人繳費基數:2020年職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社會專保險繳費基屬數,核定當年1月至6月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時,統一使用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簡稱「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55339元的300%、60%核定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上、下限,分別為13835元、2767元,申報工資低於2767元按照2767元核定,高於13835元按照13835元核定,介於上、下限之間的按照申報工資核定。
2020年7月1日起,核定當年7月至12月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時,統一使用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的300%、60%核定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上、下限。職工個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核定周期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用人單位繳費基數:2020年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核定,不再採取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對比就高的辦法進行核定。2019年12月以前,仍使用原辦法核定。
Ⅱ 2019年長春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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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是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當本人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時候,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也就是說,只有職工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情況下,才可以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Ⅲ 2019年長春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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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參保單位、個人可按規定繳納2012年社會回保險費
長春市個體答參保人員年繳費金額分別為8294.4元、6636.0元、4977.6元
近日,省人社廳下發《關於印發2011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統計數據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2〕89號),公布了2011年全省各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稱2011年社平工資),長春市2011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1473元(雙陽區2011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8064元)。即日起,包括參保單位、參保個人繳費等多項社會保險業務均可以辦理。
Ⅳ 長春市社保繳費標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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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的時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比如2019年領取的時候按照2018社平工資,2020年領取的時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資,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個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號到2019年6月30號是一個社保年度
Ⅳ 長春市的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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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長春社保繳費基數/比例:
基數:2314元,
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醫療保險:單位繳7%、個人繳2%
失業保險:單位繳2%、個人繳1%
工傷保險:單位繳0.5%、個人繳0
生育保險:單位繳0.7%、個人繳0
公積金:單位繳5~20%、個人繳5~20%
長春市社會保險對外咨詢服務熱線86012333
Ⅵ 長春市社保2019年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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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職職工,社保繳費不以當地當年專社保繳費基數屬繳費,都以個人實際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如果是個人繳費,就得等待當地公布2018.7-2019.6的社平工資數額(也是社保繳費基數)。
Ⅶ 長春市個人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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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6﹞41號)規定,長春市本級(九台區、雙陽區按照屬地標准繳納)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0%的300%、60%為標准,核定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的上下限。
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上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10%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也可以選擇上述標準的120%、110%、80%、60%為繳費基數。
(2018年長春市本級使用的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0%是6137.00)
Ⅷ 長春2017社保最低檔個人繳費是多少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