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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的企業

發布時間:2020-12-11 03:42:15

⑴ 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據第46條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雙方有關於服務期約定的,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但是,在實踐操作中,各地對此規定的做法卻不盡相同。如北京,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或沒有按照規定險種辦理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用人單位只要依法給勞動者辦理了全部險種,即使繳納基數有差額,勞動者有權要求補繳,但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依據為《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該《會議紀要》全文:)第31條,「《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未按本市規定的險種為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險關系,勞動者請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予支持,但經濟補償金支付年限應從2008年1月1日其開始計算。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或欠繳社會保險費為由請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予支持。」
如果用人單位確實存在未依法繳納社保的情況,可以參照以下方式維權:
1、未繳或未按照本人工資繳納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或者到勞動局的社保稽查科投訴舉報,由其責令用人單位補繳(該情形下補繳,用人單位一般會被處以行政罰款等處罰)。法律法規對社保補繳沒有時效限制,但在北京實踐操作中,每年會公布申報補繳基數差的時限,如果超過時限沒有申報補繳差額的,有可能對相應期限內的補繳不予處理。因此,曾素貞律師在此提醒各位勞動者,一旦發現單位有未足額繳納社保的違法情形,應及時維權,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用人單位未依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且社保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社保待遇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如農業戶口的勞動者,在北京不能辦理社保補繳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辦理社保手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現金賠償。或如未辦理工傷保險,導致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其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支付勞動者損失。)
3、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或沒有按照本市規定的險種辦理的,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存在風險繳納,因此,如果確需用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方式維權的,建議提前咨詢專業律師,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進行。
曾素貞律師解讀《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三款認為:該款明確規定,只要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根據我國有關於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項社保繳納的具體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相關規定足額繳納社保的,即應為「未依法繳納社保」的違法情形,因此,無論是依據「未繳納」還是依據「未足額繳納」,均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會議紀要》將第38條規定理解為只有未繳納或未按北京市規定險種繳納才可依據該條規定解除合同,其在事實上對該法律的適用進行了限制。而該限制無疑對勞動者的維權帶來了更大的難度,讓用人單位的違法提供了更充分的依據。另《會議紀要》並非立法解釋,甚至連司法解釋都夠不上,因此,曾律師認為不應當依據這樣一份文件來限制勞動者的法定權利。

⑵ 單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的定義是什麼

單位沒有足額交納社保的定義是?單位經濟效益不好。只交了一部分的社保沒有交全,比如應該交80%,他只交了30%。如果效益好了下次補交,如果不好的就欠社保局繳納費。對於退休職工來說,單位如果交不全社保費,你延誤工資發放時間。

⑶ 企業未足額繳納社保有哪些後果

社保包括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一金是住房公積金。企業如果沒有辦理,如果在工作出事企業負責,如果沒有工作出事自理。

⑷ 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是勞動法中哪一條所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條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4)有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的企業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⑸ 上市公司沒有足額繳社保和公積金

你可以去告,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但是有沒有影響就要看你老闆怎麼想了。

⑹ 單位沒有足額繳社保怎麼辦

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單位沒有繳費,或者不按照規定足額繳版納的,權依照社會保險法給予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⑺ 企業未給我足額繳納社保怎麼辦

沒有辦法,只要單位給你繳納的社保,繳費比例不少於當地當年繳費基數的60%(少於社內保也不接受),你就容很難解決,除非你有充分證據,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按你的實際收入進行社保繳費的個人主張。

⑻ 單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的定義是什麼

沒有按照你的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的

⑼ 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行政部門怎麼處罰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政策如下:

1.《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2.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⑽ 公司沒有足額繳納社保起訴法院可以讓公司交個人的部分嗎

去公司所屬社保勞動仲裁投訴,要求足額繳納,提供相關憑證。公司補繳後,版個人部分應由個人承擔權,勞動仲裁可對公司予以行政處罰。一般這種情況單位都會按補繳操作。如仲裁不予支持,可到法院起訴。接觸勞動合同,可按此進行,公司應給予賠償。賠償多少,要視你的薪酬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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