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XXXX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XXX
貸:銀行存款 XXXX
社保基數調整後補繳養老保險:
1、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可按申報並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歷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為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金和利息).無法確定歷年工資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設區的市,含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執行的歷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補繳。
利息以歷年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
2、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所在市執行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20%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3、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繳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4、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在省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或計發基本養老金時,按上述辦法補繳期間歷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均統一認定為0.6,並在其個人賬戶信息中作特別標記.
Ⅱ 社保中間差額補交 會計分錄怎麼做
分錄:
借:制來造費用自-養老統籌(公司負擔的補差的部分)
管理費用-養老統籌(公司負擔的補差的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公司負擔的補差的部分)(10727.5-9618)*20%
個人負擔的補差的部分隨工資分錄扣除來。
補交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公司和個人總和部分)
貸:銀行存款
只補4月的,其他月不用補。
Ⅲ 公司補繳職工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代墊個人社保
-公司社保
貸?銀行存款
Ⅳ 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如何做賬
社保的保底基數是硬性要求.就是保證員工在工資沒有達到該基數的時候也要按照該基數回繳納.做工資的時候答,扣員工個人部分的必須按照這個數扣,這個沒辦法少. 單位的部分也一樣. 社保中心扣款的話就是按照這個扣的.
你要按照新的基數算出來交多少錢,和當初計算的一減,把差額補到帳里就可以了
Ⅳ 社保差額補繳會計分錄
是北京地區的嗎?北京7月份差額補繳說的是北京2011年社保的事情,那個屬於專個例。
社保屬差額補繳,分兩種情況:
1.單位未按員工上年實際平均工資申報繳費基數,導致繳費基數差額,這部分補繳工作由公司提供相關材料報社保中心審批,辦理差額補繳。
2.社保要求公司每年4月份重新申報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即繳費基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根據當年公布的社平工資在4月份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若4月份社平工資未公布,仍然按照上年的基數上下限執行,待社平工資公布之後,則按照新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執行。期間,因為社保基數上下限調整造成基數差的,需要補繳4月至新基數執行期間的差額
北京2012年社平工資已經公布了,4月起開始執行的,今年不涉及差額補繳。屬於第一種情況的肯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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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社保年度匯算清繳時補繳的社保會計分錄怎麼做
1、社保年度匯算清繳時,補繳的社保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放映。版
2、具體的會計分錄如權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社保(公司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指企業對以前年度多計或少計的重大盈虧數額所進行的調整,以使其不至於影響到本年度利潤總額。以前年度多、少計費用或多、少計收益時,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代替原相關損益科目,對方科目不變,然後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結轉到「利潤分配」科目下,進行相應的盈餘公積的調整。最終不能影響當期的「本年利潤」科目。